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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閒聊] 林靜芸專欄/整形美容可否抵稅? 非自願性醫療行為才可 [打印本頁]

作者: shareonce    時間: 2010-11-2 10:14     標題: 林靜芸專欄/整形美容可否抵稅? 非自願性醫療行為才可

文/林靜芸


又到了報稅季節,不少病人問我,整形美容醫療費用的收據可不可以報稅?我的回答是「不一定」。國稅局認定,凡是整形美容和牙齒矯正,都是為了追求外貌美麗,一律不能抵稅。尤其是醫療單據如果再蓋上一個「整形外科」的印章,國稅局幾乎不會輕易同意抵稅,必要時,還得由醫師出具診斷證明。


其實,整形費用大約有一半的機會可以抵稅。同樣隆乳,如果是乳癌病人術後的重建手術,由於病名是乳癌,國稅局不會刁難,如果是產後萎縮的隆乳,不管你花了十幾萬元,想要列舉為醫療費用扣抵所得稅,非常困難。


我有一個病人就卯上了國稅局,她堅持自己的隆乳是必須性的醫療行為。她的收入很高,如果扣除隆乳費用,她的所得級距可以降一級,她與國稅局對槓,公文來返無數次;最後國稅局要求她出示醫師背書的診斷書,證明她的隆乳確實是醫療上的必要!我厚著臉皮替她寫了一張診斷書,上面載明「乳房萎縮造成心理障礙,隆乳是針對此項障礙而實施的醫療行為」,病人得意地拿著診斷書離開診所,不過,國稅局最終並沒有核准她的扣除!病人非常生氣,我只好安慰她:「這表示我們國家的稅務人員盡忠職守,稅收多,國家富強,人民也才有福氣啊!」


國稅局對於整形外科的收據非常嚴苛,官員不知道的是,現在健保緊縮給付,為了增加收入,大小醫院廣設美容中心,從隆乳、拉皮、打脈衝光到賣保養品、化妝品;有的甚至可以做SPA。這些美容中心所作的整形美容、賣的保養品,琳琅滿目,收據由醫院具名,與一般看病的收據相同,由於並未載明治療內容,除了伙食費、病房升等費以外,幾乎可以全數扣抵所得。


有病人告訴我,某些醫院美容中心保養品專櫃最近大做母親節特賣,不僅跟百貨公司一樣打9折,售貨小姐還貼心提醒:「收據可留著報稅哦!」形成母親節拍賣兼雙重優惠。


其實,在查稅查得極嚴的美國,舉凡出國進修、自我投資及視為健康照護的整形美容支出,都可抵稅。但在台灣,健康照護支出的定義不清,有人可以抵稅,有人不可以抵稅,稅務當局實在有詳細為民眾解釋的必要!


(作者為台北聯合整形外科診所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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