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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豐原醫院 徵才

衛生署豐原醫院 徵才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職  系:
職  稱: 醫師
官等職等: 師(三)級
名  額: 1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36-台中縣
上網期間: 自098年10月02日 ~ 098年10月08日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及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醫學院畢業 2.須具醫師(師三級)任用資格、醫師證書及放射科專科醫師證照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工作項目: 醫療業務
工作地址: 豐原醫院:台中縣豐原市安康路100號
聯絡方式: 請檢附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醫師證書及放射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個人履歷表及身分證正反影本各乙份。請於98年10月8日前寄「行政院衛生署豐原醫院-人事室」(台中縣豐原市安康路100號),逾期及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經初審合格必要時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證件恕不退還,聯絡電話:24-25271180*2315江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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