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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徵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徵才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職  系:
職  稱: 聘用人員
官等職等:
名  額: 1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01-台北巿
上網期間: 自098年10月01日 ~ 098年10月07日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勞工、社會(工)、法律、教育相關系所學歷畢業者,取得學士或碩士學位者。二、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勞工教育及其法制化相關事宜。二、推動尊嚴勞動教育事宜,辦理尊嚴勞動教材編製及師資遴選、培訓相關事宜。三、處理綜合管考業務。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地址: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83號7F 聘用期間: 自到職日至99年1月9日。月薪32,928元(280薪點計)。
聯絡方式: 意者檢附履歷表及相關學經歷證件影本, 以掛號寄「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83號7樓勞工福利處王金蓉科長收」並於信件封面上註明應徵「勞工福利處聘用人員」,擇優參加面試,本職缺列正選1名、候補人員3名,有效期間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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