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ta 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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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09-9-30 23:03 只看該作者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中區工程處 徵才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職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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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約聘工程師(機電工程) |
官等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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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額: |
1名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99-跨縣巿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09月28日 ~ 098年10月01日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電力工程、電子工程、電機工程、機械工程等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國內外大學電力工程、電子工程、電機工程、機械工程等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2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三)男性須役畢。 |
工作項目: |
辦理高速公路沿線交控、儀控、照明、管線等相關設施(含隧道之機電系統分析、系統測試管理、照明、通風、空調、消防設施及緊急災害救援系統維護)計畫擬定與工程規劃、設計監造、稽查及物料控管等各項業務。 |
工作地址: |
本處及轄區各工務段 |
聯絡方式: |
(一)通訊報名(郵寄地址:台中市西屯區台中港路三段39號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中區工程處人事室;聯絡電話:04-22529181轉2605鍾小姐)。(二)繳附證件:公務人員履歷表(1.務必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2.註明日夜聯絡電話或手機3.公務人員履歷表格式可於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求才訊息網頁下載)、身分證、學歷證件、工作證明文件、退伍令等相關資料影本及3個月內體檢表1份(參加甄選人員,若具備與甄選職缺業務相關證照者尤佳)。(三)收件截止日期:98年10月1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經審查資格條件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方式、日期及地點,餘恕不退件。(四)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甄選「職缺」項目。(五)所繳附各項證件,如有偽造之情事者,取消資格,並負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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