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ta 總裁
|
1#
大 中
小 發表於 2009-9-30 20:00 只看該作者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徵才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職 系: |
|
職 稱: |
職務代理人 |
官等職等: |
|
名 額: |
1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01-台北巿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09月29日 ~ 098年10月08日 |
資格條件: |
大學以上財務、金融、企業管理、經濟等相關系所畢業,熟悉word操作,具備認真細心與努力學習之工作態度。有以下條件者將優先考慮: (一)曾任職公家單位或國營事業,熟悉公文寫作。(二)通過期貨商或證券商業務員資格測驗。(三)在校曾修習期貨與選擇權相關科目,或曾參與相關機構舉辦之期貨、選擇權、衍生性商品等研習班結業合格。 |
工作項目: |
期貨管理業務之一般行政與審查工作、資料蒐集歸納彙整等事務。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85號。 |
聯絡方式: |
意者請於98年10月8日前將履歷表、自傳(約400~500字)、畢業證書影本、在校成績單影本、證照影本、工作經驗證明等資料郵寄或傳真至本局聯絡人高小姐(傳真:87734158、電話:27747166)處。合者列入面談甄審(將進行一般寫作與公文寫作測試),恕不退件。備註: (一)聘用期間:98年10月27日至99年9月26日。 (二)薪資:依聘用人員條例相關規定辦理,參照學歷或工作經驗向上調整,月薪約32,000元至49,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