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ta 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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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09-9-21 22:29 只看該作者
臺北縣立新莊國民中學 徵才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職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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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短期促進就業臨時人員 |
官等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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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額: |
1名 |
性 別: |
男 |
工 作 地: |
31-台北縣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09月18日 ~ 098年09月27日 |
資格條件: |
1、高中高職以上畢業。〈身心障礙人員優先適用〉 2、具有工作熱誠、水電、木工實務經驗及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
1、協助維修水電。 2、協助維修課桌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工作地址:臺北縣新莊市中正路211號。 1、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至98年12月31日止,屆時無條件解僱。 2、工作待遇:薪資每日1000元,每月不超過22日、享有勞、健保。 |
聯絡方式: |
1、報名表請至到本校網站(http://www.hcjh.tpc.edu.tw)逕自下載,並且一律使用A4規格填妥後,並檢附學經歷證件及身分證影本,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請附上身心障礙手冊影於本(98)年9月27日17時前寄至本校總務處事務組許淑女組長,聯絡電話02-22766326#213。 2、甄選方式:由本校用人單位書面審查擇優參加面試,並將於98年9月28日(星期一)中午前以電話通知,初審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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