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早診斷、採取正確措施,可防範關節病變,同時避免脊柱關節活動度減低。慈濟大林綜合醫院副院長賴寧生表示,當僵直性脊椎炎患者接受非類固醇消炎藥治療後可使病情好轉,因此很多人多半不把治療放在心上,治療上也是走走停停,這對患者而言並不是一件好事,因為用藥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
賴副院長指出,治僵直性脊椎炎常用消炎止痛藥、免疫調節劑、外科手術等方式,患者必須了解脊椎炎是免疫細胞作用異常產生的病變,必須由專業醫師使用免疫制劑合併其他相關治療才能穩定地控制病情。使用消炎止痛藥的目的在於減輕疼痛,使患者能夠多做運動,以便增進生活品質,但不能改變疾病病程。
免疫調節劑具有調節免疫系統的作用,也可改變疾病的活性,一般都會建議早期就使用,這也是最重要的療法;外科手術則是針對脊椎嚴重變形的患者,可以透過手術加以改善關節的功能,僅扮演部分角色,若髖關節嚴重受損時可進行關節修補或置換術,極少數患者因為脊椎變形而導致重度彎腰駝背者,需要外科手術來重新拉直脊椎。若單獨使用止痛藥來治療脊椎炎,無法避免僵直性脊椎炎的持續進展。
署立豐原醫院保康健檢中心陳葆莉醫師表示,在治療過程中,雖然患者都希望能停藥,但沒有感到疼痛並不是停藥或減藥的唯一指標,因為僵直性脊椎炎是一種慢性發炎疾病,身體長期處於骨骼及骨骼旁邊的肌腱、韌帶附著處及關節的慢性發炎,發炎會帶來疼痛,但久了之後,慢性發炎並不一定會帶來疼痛,所以不痛並不代表身體沒有發炎。
因此,是否停藥、減藥,這方面屬於專業判斷的範疇,最好交給醫師來評估,患者可以把不痛的狀況告訴醫師,這時候醫師就會進一步參考血液檢查、X光檢查等,再配合臨床上的診斷才能判定是否停藥、減藥,患者千萬不要單憑自己的感覺就隨便停藥。
陳葆莉醫師進一步指出,一般而言,大多數患者若能在四十歲前盡量將發炎狀況控制到最低,包括臨床沒有症狀、驗血發炎指摽也在正常範圍內,還有眼睛、腎臟、心臟等不受侵犯,那麼很多患者到了四十五至五十五歲間,慢慢地就能夠進入停藥的階段。
病情沒有妥善控制好,造成骨頭都已黏連、周邊關節永久變形,或已經造成眼睛、腎臟或其他內臟長期病變者,那麼僵直性脊椎炎就會變成終身疾病,往往無法停藥。因此,早期診斷,正確的治療,配合長期規律的追蹤是治僵直性脊椎炎的不二法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