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被大量使用的省電燈泡,其實並不省電」,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綠建築委員會召集人林憲德指出,因政府、學界、教育界「錯誤宣導」,造成普遍使用的日光燈,明明比省電燈泡更省電卻被換掉,「這是天大錯誤」。
「大家都誤以為『省電』燈泡,一定比較省電」,兼任成大建築系教授的林憲德說,「最近系上高層要求把辦公室的日光燈管換成省電燈泡,我才感到這個問題不講實在不行了!」
受能源局委託推廣省電燈泡的工研院副院長曲新生說,政府從未要民眾把日光燈換成省電燈泡;林憲德教授的憂慮沒錯,但恐怕誤解政府宣導意涵。會建議政府,未來宣導需有更明確的說明,就不會再有誤解。
林憲德研究綠建築多年,他發現省電燈泡只比愛迪生發明的鎢絲燈泡省電一點,其他像是日光燈、T5燈(外型像日光燈但比較細)、PL燈(U型燈管)及LED燈等,都比省電燈泡省電;但翻開環保書籍、政府宣導資料,甚至是教科書,都有「用省電燈泡比較省電」的內容,實在是「最荒謬的說法」。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錯誤?他指出,應該是台灣的環保界跟著歐美國家腳步導致此結果;歐美國家至今多數仍使用高耗電的鎢絲燈泡,因此環保界推動省電燈泡替代是正確的,但台灣的情況不同。
根據他民國九五年的調查,台灣家庭每戶平均使用十三點四根日光燈管、四點六個PL燈及四點八個省電燈泡與四點二個鎢絲燈泡,更省電的日光燈管在台使用普遍,但政府卻推動「使用省電燈泡」,讓民眾誤以為省電燈泡比日光燈、PL燈等更省電,花了更貴的錢裝置,還「當了冤大頭」。
他最近與高雄縣環保局合作出版「我愛綠建築」一書,教大家如何從建築生活中節能,書中提到「應使用省電燈具」,硬是被出版社改為「省電燈泡」,讓他好氣又好笑;他建議乾脆把「省電燈泡」的名詞,改為「耗電日光球」,以免誤導民眾。
林憲德也發現不少室內裝修業者,為迎合民眾省電的錯誤認知,都將日光燈的設計改為省電燈泡,賣場展售的大型燈座也都用省電燈泡,讓他覺得問題非常嚴重,呼籲「不要再說用省電燈泡會省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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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459431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