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他相識的第七天,我懷了這個孩子。
他是我的劫數,我知道。從一開始,見到他。他修長身姿,他曖昧笑容,他濃黑短發,那么好看。
好看的男人,是女人的挑花劫。
何況是他。他不是個平凡男子。從一開始,我也知道。
他身上有奇怪的香。像血的味道。濃稠,粘膩,腥甜。腥甜的,還有他的舌尖。
是他強吻我。在酒吧裡,在我遇見他的第77分鐘。
我不過是這石頭森林裡普通女子一名,沒有出眾容貌,每天朝九晚五,累死累活,早上起來連梳頭這一步驟也恨不得省略,所以一頭短發齊耳,到是顯得比實際年齡小些,人也精神。誰不愛烏黑長髮?安慰自己罷了。幸好旁人也這么說。
偶爾週末放縱自己,小小地買一回醉,回家蒙頭睡去,第二天中午才睜眼,已是莫大享受。
常去的便是那天遇見他的酒吧。叫“越位”,好曖昧的名字。其實頭家是個地道足球迷。
遇見他那天,我沒有喝醉。
微醺感覺最是舒服,所有疲勞、委屈、煩惱都拋諸腦后,人飄飄然,走路也是踩著棉花一般。不小心,我踩到他。
他扶住我,笑,露出九顆牙齒的標準微笑。英俊得一塌糊塗。好像左邊,還有一顆尖尖的虎牙,我沒有看清。
他問我的名字,我如實相告。“佳期,你好,我是Adam。”Adam,我突然笑起來,酒吧裡邂逅的男子,不叫Jack就叫Adam,誰不知道。
可是,很快地,我被這個Adam迷住。
也許是酒精的作用,亦可能是他的英俊,或者是他附在我耳邊說的那句“Baby,take it easy”。我真的就放鬆下來。放鬆到已靠在他肩頭而渾然不覺。
醒來的時候,茫然不知身在何處,四周一片漆黑。感覺到軟軟被子,溫潤肌膚。還有Adam,他沒有睡,躺在我身邊,看我,眼神晶亮。
我坐起來,心中恨死自己,什麼時候,淪落到靠“One Ninght Stand”撫慰寂寞。真的這么寂寞嗎?
Adam過來擁抱我,小聲呢喃我的名字,我想拒絕,身體卻不聽話地依偎上去。
還是那股像血的味道,濃稠,粘膩,腥甜。腥甜中,我被他的手指帶到天堂。
是的,是他的手指。不是其他什麼東西。
再醒來的時候,他不在。我的枕頭邊有一件嶄新女式睡衣。
好大的房子。躍式,歐式簡潔風格,家具都很少。奇怪的是沒有任何電器,連一台電視機也沒有。牆上有一幅油畫,是一個女子的朦朧背影,一襲白裙,長髮及腰,身段美好。
我看了那個背影很久,覺得眼熟。卻怎么也想不起在那裡看到過同樣的油畫。
畫下方有一行小字“誰道五絲能續命,卻令今日死君家”。
莫名地,心裡起了凜冽的寒意。
#2
他的家中亦有那股味道,腥甜似血的味道。是他用的香水嗎?什麼牌子?
我來不及關心這些,匆匆穿好衣服離開。離開的時候,竟匆忙得遺落了電話。
不得已地,打電話過去,良久沒有人接。
再打︰“您呼叫的用戶不在服務區……”什麼年代了,這樣的大城市,還有未覆蓋移動電話信號的地方?是他拿了我的電話進電梯吧。
且不管它,我躺進浴缸。想著明天要告假去電信局辦電話號碼的掛失,可以在外偷得小半天空閒,有些小小的竊喜,電話鈴聲突然大作。
一聲又一聲,執著,堅持。
我裹著浴袍出來接電話,一把低沈的男聲︰“佳期,開門。”隨即掛掉。
我害怕,不想開,腿腳卻不受控制似地走向門口,打開門,是他,昨夜的Adam。我竟不覺得意外。只是心裡隱隱地害怕。看到這個男人,歡喜裡,有些害怕。
恩,我承認,看到他,我是歡喜的。
他進來,便喝各種飲料,喝到天黑,賴著不走。
望住他劍眉星眸,無端地,我心軟如泥。不走便不走吧,誰說我任佳期就不能偶爾放縱一把?
是夜,春宵苦短,他一遍一遍,予我極樂。
極樂之時,依稀耳畔有囈語︰“佳期,你要記得我……”我會的,我會記得你。
醒來,他在身側。熟睡中的臉,俊美到不真實。無法形容。
我起身,到洗手間看自己,似乎皮膚光澤不少,黑眼圈竟也減輕,自嘲地笑︰任佳期,你是那采陽補陰的女妖。
出門上班,今天太陽出奇地好。
中午打電話回家,沒有人接電話。悵然若失,我希望有人在那頭輕Say“Hello”,問我,親愛的,什麼時候回來給我煮菜。
念頭剛冒出,就被自己硬生生壓下去。我再差,也還不至於淪落到要倒貼,更加不必為了一個美貌男子,不問來路地就托付自己上去。
可是,Adam,整個下午,我不停思念這個名字。
5點,工作基本上做完,上網亂逛,用百度下MP3聽,我喜歡老男人的歌,張學友劉德華張信哲,還有死了的哥哥張國榮。
鬼使神差地,在搜索欄裡鍵入Adam這個詞。
出來近十萬條記錄,排到第七位的是一個博客鏈接──ADAM的遺書。
誰會把自己的博客稱做遺書?
點擊,打開。只有兩篇。時間是一年前。
“我想你,親愛的,想得快要死去。
什麼時候才能,與你在一起,到我們都向往的那個世界,陪著你?”
“昨天晚上夢見你,看不清你的樣子。你對我說,親愛的,來吧,和我一起。
我恨我自己,沒有對你伸出手的勇氣。
什麼時候才能,與你在一起,到我們都向往的那個世界,陪著你?”
助手麗絲走過來,看到我在發呆,好奇地往我電腦螢幕上看。這一看不得了,八卦小天后驚叫起來︰“你怎么在看這個?哪兒找到的?”
我看著她,茫然不知所雲。
她的嘴唇開合不停︰“你不知道啊?這個博克可有名了,寫博克的男人叫Adam,是一家IT公司的頭家,青年才俊呢﹗長得又帥﹗當年他的公司徵人一個文秘,幾乎全城美女傾巢出動﹗你真的不知道?后來自殺死了,死的消息還上了財經版頭條﹗這個博客是他死后被密友公開的,說是叫大家不要再猜測他的死因﹗據說……”
我打斷她。關電腦,收拾,回家。
這和我有什麼關係。我任佳期的生活就是上班下班,吃飯睡覺,現下好不容易有新人出現,還是個來無影去無蹤的家伙。
回到家,Adam居然在。讓我大大吃了一驚。
他還在睡覺,似乎從來沒有醒過的樣子。估計我打電話回家也沒有吵醒他。
坐到床邊看他睡著的樣子,沒有皺起的眉,沒有難聽的鼾,孩子一樣,放鬆,沉醉。這樣的男子,換成5年前的我,會禁不住地憐他若子,寵他若弟。
可現下是5年后。26歲的任佳期,已經沒有心力與誰虛耗。
所以,我準備,等他醒來,與他談一談。
我們才認識不到72小時,但為什麼我總是感覺已經有很久很久,久到我覺得可以與他“談一談”──不熟的人,有什麼好談的,該干什麼干什麼去。
當然,還有一種可能,就是我在乎這個人。想想也覺得荒謬,我在乎一個連真名實姓都不知道的男人?
我煮菜的時候盡量小聲,鍋瓢相撞的聲音還是吵醒了他。
他走進廚房來。睡眼惺忪,打著呵欠。
一個呵欠之后,他的眼神,便回複晶亮。
我拿出嶄新毛巾牙刷,請他洗漱。他伸著懶腰走進浴室。一句謝也沒有。
飯菜上桌,他也坐下來,一切都像理所應當。
我吃不下東西。清清喉嚨,張張嘴,看看他,卻問不出什麼。不知道從何說起,這幾天的相處,太是離奇。
他似乎看透我的心思,早我一步開了口︰“Adam,男,28歲,射手座,中國籍,真名林楠。專業計算機,現做軟體開發,自己接活干。收入能養自己的車房和自己,不抽煙,偶爾喝酒,不賭博,喜歡運動,沒有不良嗜好,沒有固定女朋友,現有的幾個只能算‘partner’,當然,不包括你。父母健在,在另一個城市。我說完了,你還要問什麼?”
他的這番話,說得我煞是尷尬。
可我還有很多很多的疑問,比如,我和他。
我知道,一夜情,或者說是兩夜,不算什麼,犯不上期期艾艾,追問再三。可是,我發現自己在乎。從今天下午的心不在焉,我就發現,我在乎。
而且我在乎他在不在乎我的在乎。
所以還是開了口︰“那我呢?我不是你的partner,那是什麼?”說完居然臉紅了。昨夜在床上那樣放肆,現下,一個問題,居然臉紅。任佳期,你究竟是怎么了?
良久,他不說話,一個世紀那么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