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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幣保單可不計入國外投資部位

外幣保單可不計入國外投資部位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24日)初審通過保險法修正草案,未來保險公司販售的傳統型外幣保單額度,可從海外投資的計算範圍排除,也就是說,壽險業販售外幣保單的規模,可望成長。

金管會保險局長黃天牧指出,今年前三季外幣保單的初年度保費收入(FYP)約新台幣1,600億元,占新台幣保單(約7,484億元)的比率,逼近4分之1,外幣傳統型保單也較去(2010)年全年的1,300億元成長。

保險法日後三讀通過後,金管會也將修訂「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完成相關配套措施。


【聯合報╱記者薛翔之/即時報導】2011.10.24 10: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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