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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行政院提每年7天「有薪家庭照顧假」 最快明年上路

行政院提每年7天「有薪家庭照顧假」 最快明年上路

颱風襲擊遇到政府宣布「停課不停班」時,不少家長往往擔心孩子的安危而煩惱不已,不少民眾日前還曾在馬英九總統的臉書灌爆表達不滿。行政院13日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草案,家中如有12歲以下或就讀國小子女的家庭,一旦在颱風天實施「停課不停班」,勞工可請「有薪家庭照顧假」,一年最多7天,最快明年元旦上路。

這項草案修正如通過後,預估將會有32.1萬戶勞工受惠,企業一年約增加1.2億元的支出。過去10年全國各縣市計算,一年平均放0.3天的颱風假(部分縣市未放颱風假),未來只要有天然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經政府宣布「停課不停班」時,勞工如需照顧家中12歲以下或國小以下子女,即可請7天有薪家庭照顧假。

台灣產業總工會秘書長謝創智對於這項草案,認為颱風假只是特例,並質疑這對於勞工的幫助其實少之又少。謝創智表示,公務員每年都有5天的有薪家庭照顧假,並且不限於颱風,為何勞工部分僅限於颱風天?並且還須家中有12歲以下的孩子?認為政府不應該有這樣的差別待遇。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長陳慧玲指出,未來實施勞工「有薪家庭照顧假」,必須併入事假天數計算。依照規定勞工每人每年有14天事假,如請滿7天有薪照顧假,只剩 7天事假。但商總理事長張平沼表示,實施有薪家庭照顧假必定會增加企業主的負擔,一旦成本提高,勢必會削弱企業的競爭力,尤其是對於原本就較難生存的中小企業雇主而言,簡直是要了他們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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