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矮、太胖、太瘦都不能當警察,警察特考等國家考試對考生的身高、血壓與身體質量指數(BMI)等設限,但考選部表示,這些條件未必與工作有直接相關,建議用人機關取消限制。
考選部正在檢討現行公務人員考試實施體格檢查的必要性與妥適性,考選部日前邀用人機關、身心障礙團體代表、學者專家組成「公務人員考試體格檢查改進專案小組」開會討論,討論結果建議刪除身高、BMI、血壓與語障項目。
考選部次長曾慧敏今天受訪表示,體格限制應基於人權保障的最大可能、職務必要的最小範圍、業務執行的直接相關為原則。專案小組建議,身高、BMI、血壓與語障這幾項與工作未必有直接相關,將來修正考試規則時應取消,除非用人機關能提出更強而有力的理由,說明為何這些條件需要保留。
她說,如警察特考就限制男生身高要165公分以上、女生身高160公分以上;男生BMI要18到28間,女性則在17到26間,就是太瘦或太胖都不行;至於血壓則是收縮壓持續超過140毫米水銀柱,舒張壓持續超過95毫米水銀柱,就是體檢不及格。
曾慧敏表示,另外,像司法官特考的法警,調查特考、關務特考與海巡特考都有限制考生BMI。
她說,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的代表開會時強調,血壓可透過定期服藥改善;另外,體重起伏,現在檢查合格,不代表2個月後合格,這項指標意義不大,除非用人機關能證明太胖或太瘦不能執行勤務。
語障項目部分,曾慧敏表示,外交領事人員有設限,但外交領事人員有外語口試,評分範圍是針對語言表達能力、語調與語音等項目,但既有口試機制,不必另設語障項目,且語障有類別程度不同,需經專業人士檢查判定,用人機關已同意取消語障項目,藉其他機制了解應考人語言表達是否符合職務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