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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政府衛生局 徵才

桃園縣政府衛生局 徵才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職  系:
職  稱: 研究助理
官等職等:
名  額: 正取乙名、備取乙名(視成績擇優備取)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33-桃園縣
上網期間: 自098年09月01日 ~ 098年09月07日
資格條件: (一)醫政(務)管理、護理學系、公共衛生、衛生資訊等相關系所畢業,大學以上學位者。(二)熟悉電腦文書工作(包含word , excel, power point…等)。
工作項目: 協助北區醫療網活動辦理、經費核銷等相關之醫政業務,必要時須配合假日或夜間加班。
工作地址: 桃園縣政府衛生局醫政科(桃園市縣府路55號)
聯絡方式: 桃園縣政府衛生局-徵才項目明細表一、職稱:研究助理(臨時人員性質)二、錄取名額:正取乙名、備取乙名(視成績擇優備取)三、性別:不限四、月酬標準: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及附屬機關研究計畫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基 準表」辦理。五、所需資格條件: (一) 醫政(務)管理、護理學系、公共衛生、衛生資訊等相關系所畢業,大學以上學位者。 (二)熟悉電腦文書工作(包含word , excel, power point…等)。六、工作項目:協助北區醫療網活動辦理、經費核銷等相關之醫政業務,必要時須配合假日或夜間加班。七、工作地點:桃園縣政府衛生局醫政科。八、應徵時間:即日起至98年9月7日(星期一)止,請備妥相關資料(以A4大小)直式裝訂成冊,郵寄(郵戳為憑)桃園縣政府衛生局(桃園市縣府路55號)醫政科楊小姐收。九、初審公告:書面審查後於98年9月11日(星期五),於本局網站徵才訊息專欄公告初審合格名單;證件不齊,或初審未合格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退件。十、應附證件:履歷表(含自傳、照片)、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專業證照。十一、甄試時間:98年9月16日(星期三)筆試及面試(請於上午8時50分前報到)。十二、甄試地點:本局4樓402會議室。十三、甄試方式:筆試60﹪(含電腦專業檢測)及面試40%十四、聯絡人:醫政科 楊小姐(電話:03-3340935轉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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