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ta 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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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09-9-1 22:46 只看該作者
臺北縣樹林市公所 徵才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職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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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
官等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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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額: |
1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31-台北縣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08月31日 ~ 098年09月09日 |
資格條件: |
一、高中或專科以上幼兒教育相關科系畢業、受相關幼教訓練合格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三、具幼兒教保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幼兒教保相關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樹林市立托兒所(本所地址:樹林市鎮前街93號,服務地:本市托兒所各班所在地) |
聯絡方式: |
意者請檢具文件:一、公務人員履歷表。二、最高學歷證件。三、幼教經歷證明。請於98年9月9日前掛號(郵戳為憑)逕寄台北縣樹林市鎮前街93號樹林市公所人事室陳先生收即可,聯絡電話:02-26812106轉2203;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僱用期間:自簽約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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