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拍板通過101年年度預算,並播款32億元作為作為育兒福利津貼,但民間團體仍是感到不滿意,他們表示,部分地方政府還是有年齡、未婚等限制補助的規定,就連今年未婚支持補助也大幅縮減66%,要求政府應該要即刻改善。
廣告大力放送生育津貼補助,鼓勵民眾多生小baby,說歸說,但有些家長是看的到卻吃不到,勵馨基金會就發現有縣市政府竟然有未婚,以及16到20歲的年齡申請限制,批評這根本是歧視條款。
不只生育津貼有差別待遇,未婚生子的支持補助都大幅縮減66%,不少未婚家庭與勵馨更擔心,馬政府編列32億的育兒津貼以及托育補助,43%的受惠家庭,不包含未婚媽媽。
兒童局強調,育兒津貼只要非生子有報戶口,就符合資格,也承諾會依法行文,要求縣市政府應該要盡快改善不當的限制條款,讓更多的家庭在未來都可以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