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罰單變不見了
那天,我騎著機車到住家隔巷的郵局寄掛號信,可是郵局不知何時搬了,我只好鑽出巷子到另一家,在十字路口被警察攔了下來,「妳沒戴安全帽,要開罰單!」
「我只是寄封信而已,近在咫尺,郵局搬了,又不是我的錯」我振振有詞地狡辯。「那是我的錯囉!」警察先生有點不悅地說。
「喔!不敢!我是據理力爭而已,何況又有信封上的地址證明我就住在附近。」我拿出信讓他過目;雖然是區區五百元,那可是一天的菜錢,豈可輕易讓它飛了?
「妳真會辯!」他沒好氣地回答。「我豈好辯,我是不得已的,我很肯定你忠於職守的精神,但有時也要人性化一點,兼顧情理呀。」我繼續強詞奪理。
「好啦!去啦!講一堆,下次再犯就以罰單伺候。」警察先生無可奈何地說。「謝了!不會再有下次了。」這時我偷瞄到他那燙平的臉龐上,擠出了一絲絲的苦笑。
我推開機車,為自己的唐突之舉感到有點歉疚,回頭向他大聲說:「再見!」不可思議地,他竟也露出人性化的一面,回頭向我微笑揮手耶!
可敬的人民保母,感謝您的網開一面,歹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