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買速食,買大送大!」「購買指定套餐送杯子」速食業者為吸引顧客,常推出多樣化促銷活動。但未來買大送大這種好康可能再也看不到了,因為衛生署制定「國民營養法草案」,將立法限制速食業者的廣告及促銷。
除了限制高熱量食物的廣告與促銷,國民營養法還有另外兩大重點,其一是要求一定規模以上的餐廳及飲料店,對於餐點的熱量、營養要標示清楚;其二是學校、軍隊等機關如可提供餐食,且每日團膳供餐達一定規模,應聘用營養師把關食品衛生與熱量。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副局長吳秀英、食品組組長蔡淑貞指出,目前將對有引發肥胖、代謝症候群、高血壓等慢性疾病,及有礙健康的食品(如速食),限制其促銷廣告;惟目前尚未限制贈品、集點、折扣等促銷手法,未來將有具體規定。
但吃什麼有礙健康?吳秀英說,「有礙健康」的食品定義太過籠統,因此學者專家建議,以代謝症候群中的血脂、血壓、血糖的醫學定義,以及嚴格制定肥胖程度,做為有礙健康的指標,對該被限制的食物作出清楚區隔。
因提供團膳的場所日漸增加,草案也規定,每日供餐達一定人數、用餐次數的場所,應聘用營養師。完成立法後,學校的營養午餐,或是軍營團膳、企業員工餐廳等,都要借重營養師的專業,確保每道菜色營養健康。另外,衛生機關將進行國民營養調查及監測,教育部也將進行營養教育。
衛生署十年前即開始草擬國民營養法草案,負責單位從國健局換成食管局,到現在才出現可執行版本。食藥局預期速食業者或民眾可能有反彈聲浪,但此法攸關國人健康,無論如何都要執行。衛生署近一年已與速食業者協調,業者願配合推出低卡料理或生菜沙拉、水果等套餐搭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