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台灣銀行開立黃金存摺帳戶,99年1月5日以每公克1000元買進500公克,
99年2月5日以每公克1800元出售200公克,99年7月10日以每公克2000元買
700公克,99年12月5日以每公克3000出售800公克(採加權平均法),試問應
申報何種所得及金額多少?
(2)Amy於民國99年對政府捐贈100萬元,政黨捐贈60萬元,公益團體捐贈70萬
元(年度所得總額275萬元、所得淨額150萬元),試問應申報何種扣抵項目及
金額多少?
(3)Paul民國99年7月1日將逢甲夜市攤位租予他人收取押金200萬,如當地銀行
利率6%,試問應申報何種所得及金額多少?
第二題政府捐贈應該是無金額限制,而政黨捐贈上限不是所得總額20%及20萬,公益團體不也是20%及20萬,如果以275萬的總額*20%不是便超過20萬的上限故取20萬嗎,小弟計算是100萬+20萬+20萬=140萬,為何答案是175萬??
第三題租賃所得押金應該是要將時間考慮進去而小弟計算是,200萬*6%*半年=6萬,但解答是給3.42萬,為何答案是3.42萬丫?
以上三題第一題小弟不懂,第二、三題小弟算出來的也跟解答不同,不解那裡出問題,能請會算的大大幫忙解一下迷惑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