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事主邁爾斯先生回憶,他當時正和家人參觀威斯康辛州麥迪遜市的議會大廈。他想讓全家在議會大廈前合個影,
就把背包放在大廈的墻根底下,拿出佳能G7照相機,調好自拍模式,設定10秒後拍照。一家四口在相機前擺好姿勢,
閃光燈按時啟動。照片拍得很生動,邁爾斯先生匆匆看了一眼,感覺挺滿意,就收起相機繼續和家人在大廈周圍閒庭信步,把背包完全忘在了腦後。
大約過了半小時,他才猛然想起身上的背包不見了,急忙跑回拍照地點尋找,哪還有背包的蹤影!一家人把議會大廈裏裏外外找了個遍,
也沒有半點線索。他們的錢包、信用卡、酒店房間門卡、租車的鑰匙、ipad、玩具、閃存盤等一大堆東西都在包裏,
邁爾斯夫婦急得好像熱鍋上的螞蟻。這時,急中生智的邁爾斯忽然想到:拍照時包還放得好好的,或許能從照片中找到線索。
他掏出相機一看,就在他們對著相機微笑時,身後有個小偷正彎腰偷他們的包呢!
夫婦兩人迅速拿著相機到警察局報案。警察根據清晰的照片很快就發現了還在議會大廈周圍轉悠的小偷,當場繳獲贓物。
邁爾斯先生說,貴重物品都沒丟,只有玩具和閃存盤等小東西被小偷扔掉了。他們兩人看著失而復得的物品長長地舒了一口氣,
一個勁誇這架佳能相機立了大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