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ta 總裁
|
1#
大 中
小 發表於 2011-4-7 16:51 只看該作者
法制考試報考組合
《報考組合一》
考試科目&題型完全相同,無論是先考哪類考試,考完等待放榜時間,只須再加強較弱勢科目,無
須再浪費時間準備其他科目,即可再輕鬆應試。 |
高考三級&地特三等(法制) |
考試別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高考三級 |
◎1.國文(作文、公文、測驗) |
◎1.行政法 |
(預計每年7月) |
※2.法學知識與英文 |
◎2.民法 |
|
(含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3.刑法 |
|
|
4.商事法 |
|
|
5.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 |
地特三等 |
|
6.立法程序與技術 |
(預計每年12月) |
|
|
【註】:「※」採測驗式題型,「◎」採申論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
《報考組合二》
若您本身是法律、司法、法學等相關科系畢業者,對於律師考科應該非常熟悉才是,在準備高考及地特三等時,一起準備專技律師高考,證照專業加上公職身分絕對讓人欽羨不已! |
高考三級、地特三等(法制)&專技高考(律師) |
考試別 |
第一試 |
第二試 |
專技高考(律師) |
※1.綜合法學(一): |
1.憲法與行政法 |
(預計每年8月) |
憲法、行政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國際公法、國際
私法、法律倫理 |
2.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
(限相關科系始得報考) |
※2.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公司法、保險
法、票據法、海商法、證券交易法、法學英文 |
3.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
|
|
4.商事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 |
|
|
◎5.國文(作文與測驗) |
【註】: |
1.自100.01.01起,本考試分二試舉行,第一試未錄取者,不得應第二試。 |
2.「※」採測驗題型、「◎」採申論及測驗之混合題型,其餘為非測驗題型。 |
《報考組合三》
考試科目與研究所幾乎相同,且國家考試及研究所考試,考題相似度又幾乎雷同,同時準備,名利雙收! |
高考三級、地特三等(法制)&法研所 |
考試別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法研所 |
1.英文 |
1.行政法 |
(預計每年3~5月) |
2.民法 |
|
3.刑法 |
|
4.商事法 |
|
5.民事訴訟法 |
|
6.刑事訴訟法 |
|
7.法理學 |
【註】:考試科目視各系所而定。 |
《報考組合四》
只須再多準備強制執行法與法院組織法即可,況且法組法條不多,可以輕鬆應試。考完7月高考三級,再接著
考8月司法特考,連考兩次,上榜機會多更多! |
高考三級、地特三等(法制)&司法特考三等(法院書記官) |
考試別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司法特考三等 (法院書記官) |
◎1.國文(作文、公文、測驗) |
1.民法 |
(預計每年8月) |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2.刑法 |
|
|
3.民事訴訟法 |
|
|
4.刑事訴訟法 |
|
|
5.行政法與法院組織法 |
|
|
6.強制執行法 |
【註】:「※」採測驗式題型,「◎」採申論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
《報考組合五》
雖然關務法規未曾接觸過,但亦是法律相關科目,且強制執行法與民事訴訟法合為一科,總計只須再多準備2科,就能多一次考試機會,何樂而不為呢?! |
高考三級、地特三等(法制)&關務特考三等(關稅法務) |
考試別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關務特考三等(關稅法務) |
◎1.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
◎1.英文 |
(預計每年4月) |
※2.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
2.行政法 |
|
|
3.民法 |
|
|
4.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 |
|
|
5.關稅法規 |
【註】:「※」採測驗式題型,「◎」採申論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
《報考組合六》
考科完全一樣,只須留意各科配分比例,即可再應試一般警察特考(行政警察)。 |
高考三級、地特三等(法制)&一般警察特考四等(行政警察) |
考試別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一般警察特考四等 |
◎1.國文(作文、公文、測驗) |
※1.行政法概要 |
(行政警察) (預計每年6月) |
※2.中華民國憲法概要 |
※2.法學緒論 |
|
※3.英文 |
3.刑法概要 |
【註】:「※」採測驗式題型,「◎」採申論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