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購權證操作分析三部曲之一 -- 標的股價研判
在定位為槓桿投機操作之前提下,任何衍生性金融商品之操作,其成敗有八分取決於標的物價格之後勢研判,就權證操作而言,此一步驟可訴諸傳統證券分析架構,質言之即為「依基本分析來選股;以技術分析來決定買賣點」,前半段決定什麼標的股票的權證可作進一步分析、留意,後半段則在決定什麼時候可考慮(非立即)買進權證。
在權證操作一般定位為中短線之前提下,標的股價研判與傳統股票操作有其觀念暨實務運用上之差異須作進一步釐清,其根本之緣由即在於權證商品為一有到期日之權利契約,然而股票乃表彰對於發行公司所有權之有價證券。
選股之分析模式:股票操作偏重基本分析,重點在於總體經濟循環、產業景氣榮枯、公司經營管理績效;權證操作之選股偏重技術分析,側重短線漲升氣勢之強弱。
長線保護短線之迷思:股票操作在基本面看好之前提下,宜以長線波段操作方式持有,即所謂「抱報得越久,賺的越多」,即使有短線震盪洗盤或漲多回檔,在股價未充分反映其實質價值以前,不宜輕言賣出。然在權證操作上宜摒除傳統股票操作上「套牢後轉成長期投資,不賣就不賠錢」的觀念,以短線進出之態度、善設停損之原則為之,掌握權證即時波段漲勢,獲取操作之槓桿效果。
見盤即出:權證操作可說是在「與時間賽跑」,時間因素對權證持有人是另一隱藏性成本,在預期標的股後勢即將進入一段盤整格局的情況下,應立即尋找短線賣點,以免造成時間價值流逝之損失。
權證以賺取差價為主:認購權證是有時間價值的金融商品,因此不管其價內外幅度如何,都會隨著時間的過去逐漸折損部分時間價值。所以,投資權證應以賺取波段漲幅差價為最大原則,除非權證市價折價幅度過大,否則部位處置應以次級市場賣出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