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ta 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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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09-7-13 15:03 只看該作者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徵才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職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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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技術助理 |
官等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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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額: |
1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01-台北巿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07月10日 ~ 098年07月16日 |
資格條件: |
(一) 高中以上學校畢業;如為高中畢業並須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二) 熟稔WINDOWS作業系統各種套裝軟體操作及運用。(三) 工作認真積極、品德操守良好者。 |
工作項目: |
(一) 有線電視系統之輔導與監理。(二) 有線電視審議委員會聘任與綜合性之行政業務。(三) 有線電視系統網路資料庫管理(上載及更新)及有線電視系統財務資訊管理系統上線作業。(四) 委員會議提案追蹤?整事宜。(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
聯絡方式: |
(一)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履歷表及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證件影本。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二) 請於98年7月16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逕寄台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營運管理處吳先生收,信封並請註明應徵本會營運管理處技術助理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初審合格者本會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另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三) 僱用期間自該約僱人員報到日起至98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如僱用期滿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四) 月支報酬:以4職等250-280薪點支薪,折合新臺幣29,400元-32,928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離職儲金等自行負擔費用)。(五)聯絡人:吳先生,聯絡電話:(02)23433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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