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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100年交通事業鐵路、公路、港務人員升資考試-本考試公告

100年交通事業鐵路、公路、港務人員升資考試-本考試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2月18日
發文字號:選高三字第1001400077號
主旨:舉辦100年交通事業鐵路、公路、港務人員升資考試。
依據:100年1月27日考試院第11屆第122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壹、考試等級、類別、暫定錄取名額:
    一、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升資考試詳見附表1。
    二、交通事業公路人員升資考試詳見附表2。
    三、交通事業港務人員升資考試詳見附表3。
    四、依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試規則第7條第1項規定,本考試及格標準,由典(主)試委員會依據交通事業機構所提報之缺
            額訂定。但錄取人數,以各等級各類別全程到考人數百分之三十三為上限擇優錄取,各類別列有選試科目者,分別依
            各選試科目全程到考人數百分之三十三為上限擇優錄取。

貳、考試日期:
    一、員級晉高員級考試:100年5月14日至15日。
    二、佐級晉員級考試:100年5月14日。
    三、士級晉佐級考試:100年5月14日。


參、考試地點:分臺北、臺中、高雄及花蓮等四考區同時舉行。

肆、報名有關規定:
   一、報名日期:自100年3月1日至3月10日下午5時止。
   二、報名郵寄地點:請寄至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高普考試司第三科。
   三、報名方式:本3項考試均採網路報名,請登入本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即可進入網路
           
           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或以網址register.moex.gov.tw(主站)、register.moex2.nat.gov.tw(新站)直接進行報名,
           報名
           前請先下載應考須知詳細閱讀。報名完成後務必列印報名表件及繳款單(或信用卡繳款紀錄),於黏妥身分證正反面
           影本、照片及繳費收據後連同應考資格證明文件,陳請服務機構人事單位進行初審,由人事單位於報名履歷表「初審
           簽章」 處勾選初審結果並簽章後,將報名資料交還應考人自行於3月11日(郵戳為憑) 前掛號郵寄至考選部高普考試
           司第3科,始完成報名程序。如未依上揭規定辦理報名,則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伍、本3項考試各等級之類別、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其他有關事項,均詳載於本3項考試之應考須知。

【附件下載】
附表1-3請詳100鐵公港暫定錄取名額-各考試別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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