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ta 總裁
|
1#
大 中
小 發表於 2009-7-1 20:59 只看該作者
交通部觀光局 徵才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職 系: |
|
職 稱: |
約僱服務員(280薪點) |
官等職等: |
|
名 額: |
金門1名、台中1名。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99-跨縣巿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06月30日 ~ 098年07月06日 |
資格條件: |
限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之身心障礙者。 |
工作項目: |
(一)24小時輪班,辦理大陸觀光團入、出境通報作業。(二)受理緊急、突發事件,並與駐港口、機場相關機關聯繫、協調。(三)發放及回收來臺旅客意見調查表。(四)協助處理來臺大陸旅客入、出境相關事宜。(五)提供旅遊諮詢服務及旅遊資料管理、搬運。(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金門縣、台中縣。 |
聯絡方式: |
(一)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件、身心障礙手冊者等資料影本,於98年7月6日(星期一)前郵寄臺北市忠孝東路四段290號9樓交通部觀光局人事室曾先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親自送達者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2-23491731。(二)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兩岸旅遊事務僱用人員(旅遊服務中心)」及白天聯絡電話。(三)本局將就所具資格條件先以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擇期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四)甄試項目及配分比重如下: 1.資格條件及學經歷(20%)。 2.面試(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