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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 徵才

交通部觀光局 徵才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職  系:
職  稱: 約僱服務員(280薪點)
官等職等:
名  額: 金門1名、台中1名。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99-跨縣巿
上網期間: 自098年06月30日 ~ 098年07月06日
資格條件: 限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之身心障礙者。
工作項目: (一)24小時輪班,辦理大陸觀光團入、出境通報作業。(二)受理緊急、突發事件,並與駐港口、機場相關機關聯繫、協調。(三)發放及回收來臺旅客意見調查表。(四)協助處理來臺大陸旅客入、出境相關事宜。(五)提供旅遊諮詢服務及旅遊資料管理、搬運。(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金門縣、台中縣。
聯絡方式: (一)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件、身心障礙手冊者等資料影本,於98年7月6日(星期一)前郵寄臺北市忠孝東路四段290號9樓交通部觀光局人事室曾先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親自送達者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2-23491731。(二)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兩岸旅遊事務僱用人員(旅遊服務中心)」及白天聯絡電話。(三)本局將就所具資格條件先以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擇期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四)甄試項目及配分比重如下: 1.資格條件及學經歷(20%)。 2.面試(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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