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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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11-1-25 16:12 只看該作者
房租
一老闆嫖娼,事後發現沒帶錢,急忙打欠條一張,上書:今欠房租300元。
次日妓女上門索要欠款,被老闆秘書攔於門外,無耐讓秘書拿著欠條找老闆要錢。
老闆見條後不想付款,大筆在欠條上一揮:拒付房租,理由如下,一是房間衛生不好,二是沒水沒電,三是房間太大居住不舒適。
妓女見老闆批示後提筆再寫幾條意見,交秘書小姐轉交。
上書:衛生不好是因為前一位客人剛走來不及打掃
沒水沒電是因為你太老土,找不到新式開關
房間太大是因為你沒有歐美傢具!
老闆見條後無耐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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