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兩次不夠,三次親吻才算完,政府為親吻禮設網站。
剛到荷蘭不久就發現西方社會盛行的見面告別親吻禮,在這裏又有了“新發展”:行禮的雙方要在對方的左右臉頰上留下不是一次、兩次,而是三次親吻才算完。
中國人講究“入鄉隨俗”,可是每每看到或自己親歷這種親吻禮時,心裏還是覺得“三次有點太多了”。記得去年聖誕新年期間,我送給公寓樓內打掃衛生的荷蘭大叔一份小禮物,他高興極了,上來就給我行了個典型的荷蘭親吻禮,硬硬的鬍鬚茬將我的臉紮得生疼。
據說,這種親吻三次的禮儀最早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由法國的部分地區傳入荷蘭的,先在荷蘭的南部地區盛行,後於1980年開始在荷蘭全國推廣,到了上世紀90年代,就成了荷蘭社會的一項“必備禮儀”了。
但是我的荷蘭朋友告訴我,近來這項“必備禮儀”在荷蘭社會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戰。反對者中有人考證說,即使在它的發源地法國,它也曾只在鄉間流傳,而且戰後出版的法國禮儀手冊都建議人們使用親吻兩次的禮儀。因此這些人建議取消此項“必備禮儀”,代之以親吻一次、在特別喜慶的場合用親吻兩次或相互握手的方式。
在所有反對者中影響最大的要屬67歲的退休教授戴爾夫•戈恩斯塔姆了。他為呼籲取消這項親吻禮而特意設立了網站。最有意思的是,戈恩斯塔姆教授還在他的網站上出售其設計生產的“親吻紐扣”。這種徽章共有四種設計,上面用荷蘭語分別寫著:“我只親吻你一次”、“我只親吻你兩次”、“我不想親吻你”以及“我想握你的手”。每種設計都有四種顏色可以選擇:藍色,綠色,紅色以及桔黃色。顧客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選擇不同設計、不同顏色的徽章佩戴。
戈恩斯塔姆教授的“親吻紐扣”賣得不錯,但戈恩斯塔姆教授自己說,在這方面他不是先行者。有一位70多歲的天主教修女姆斯金早在1994年就開始呼籲改革荷蘭式的親吻禮,並推出了一款“親吻紐扣”出售給支持者。
從姆斯金修女到戈恩斯塔姆教授,10年的時間已經過去了,如今在荷蘭,人們見面或告別時親吻三次的情形仍隨處可見。去年2月,在荷蘭首相揚•彼得•巴爾克嫩德的倡議下,荷蘭政府啟動了一個新的網站,目的是在荷蘭社會推廣荷蘭的傳統和價值觀。
見面或告別時親吻三次是不是應該繼承的傳統之一,目前在荷蘭社會還有爭議。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多數人已經習慣按照自己的喜好選擇相應的社會行為方式。所以,下一次如果你到荷蘭,遇上當地朋友要對你行荷蘭式的親吻禮,儘管入鄉隨俗好了。至於是先親左臉頰、還是先親右臉頰,這隨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