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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徵才

內政部營建署徵才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職  系: 土木工程
職  稱: 幫工程司
官等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名  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99-跨縣巿
上網期間: 自098年06月25日 ~ 098年07月06日
資格條件: 1.具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等相關工作(包含規劃設計、工務行政、BOT業務及現場監造)。
工作地址: 台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5樓下水道工程處中區分處。備註:若經錄取,本署得視業務狀況予以調動工作地點。
聯絡方式: 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現職人員)、工作經歷或證照等證件影本,於98年7月6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10556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營建署人事室,聯絡電話:(02)7712416何先生。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請於信封上載明應徵職務:下水道工程處中區分處土木工程職系幫工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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