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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給外勞活路研議自由轉換雇主

給外勞活路研議自由轉換雇主

  國道六號工安意外讓外勞黑工問題浮上檯面。這群國內重大建設的幕後「黑手」,每次來台至少得花一半時間還清仲介費,有些甚至債還沒還清就得被迫回國,落跑情況自然越來越多。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十月底將開會研商是否讓外勞「自由轉換雇主」,降低外勞逃跑誘因。
  卅歲印尼籍外勞阿迪,一年前飄洋過海來台灣工廠上班。阿迪說,到台灣來得付上十幾萬的仲介費,家裡人東湊西湊先付了三分之一,剩下的就從他在台灣的薪水每月扣除。
  阿迪說,家鄉很多人都跑來台灣打工,如還清
外勞仲介費,「回家就可以當有錢人。」所以在工廠裡每個同鄉寧願拚命加班,希望在有限期間內趕快賺夠錢,「拿錢回家才有面子!」
像阿迪這樣的外勞,在台約有十八.九萬人。據統計外勞占台灣基層勞工約十一%,他們每天拚命工作,每月平均工作一百七十八個小時,每月卻僅能掙得一萬七千多元;不夠?那就更拚命的加班,台灣產業外勞每月平均加班四十七個小時,只為額外掙得四千八百多元的加班費。外勞從事都是危險性較高、環境較骯髒的缺工工作,也就是冒著生命危險工作一個月,只拿到二萬三千多元。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理事長顧玉玲表示,若外勞能順利還清仲介費,那還算幸運。兩年前金融海嘯爆發時,台灣許多工廠「中槍倒地」關廠,有外勞來台工作沒幾個月就失業,反而背了一屁股債。

顧玉玲說,外勞來台打工,平均得付出八到廿五萬的高額外勞仲介費;調查更發現,台灣外勞至少得花一年半工作還債,意即來台至少有一半時間「做白工」,如果還沒賺到錢,聘雇許可就到期,「怎麼有理由不落跑?」
移民署每年雖可查到約萬名逃逸
外勞申請,每年卻有一.二萬名外勞逃跑。
顧玉玲指出,外勞許可屆滿後無法自由轉換雇主,是逃跑外勞抓不勝抓主因。由於我國政府規定,外勞屆滿後一定得回國,如有意願可申請來台工作,但一往一返又得繳交鉅額仲介費,「是制度不合理逼他們落跑」。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回應,十月底會召開外勞政策諮詢小組會議,會和移民署討論如何加強查緝非法外勞外,也會討論讓外勞自由轉換雇主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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