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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盜墓史

中國盜墓史

陝西省考古研究所副所長張建林提到,中國的古代墓葬,「百墓九十九空」,能免於洗劫者,少之又少。早在《呂氏春秋》裡就有盜墓的記載,陵墓「具珠玉玩好財物寶器甚多」,於是「無不日之墓也」,「大墓無不日也」。歷史上的名人如:伍子胥、項羽、劉去、曹操、董卓、黃巢、溫韜、劉豫、楊輦真珈、孫殿英等都曾盜發墳陵。
春秋戰國
前506年,孫武、伍子胥率領吳軍攻破楚國都城郢,伍子胥為報父仇而掘楚平王陵墓,把他的屍體挖了出來,並「鞭屍三百」。《吳越春秋》記載,「吳王入郢,止留。伍胥以不得昭王,乃掘平王之墓,出其屍。鞭之三百。左右踐腹,右手抉其目,誚之曰:『誰使汝用讒諛之口,殺我父兄,豈不冤哉』。」
秦朝
項羽掘秦陵,《漢書》:「驪山之作未成,而周章百萬大師至其下矣。項籍焚其宮室營宇,往者咸見發掘,其後牧兒亡羊,羊入其鑿,牧者持火照球羊,失火燒其藏槨。自古至今,葬未有盛如始皇者也。數年之間,外被項籍之災,內離牧緊閉之禍,豈不哀哉。」《水經注·渭水》記載:「項羽入關發之,以三十萬人,三十日運作物不能竄,關東盜賊銷槨取銅,牧羊人尋羊燒之,火延九十日不滅。」
漢朝
《西京雜記》記載西漢廣川王劉去,「好聚無賴少年游獵,游弋無度,國內塚藏,一皆發掘。爰猛說,大父為廣川王中尉,每諫王不聽,病免歸家,說王所發掘塚墓,不可勝數,其奇異者百數。」《太平廣記》記載,一次在掘開且渠墓時,劉去被嚇得半死,棺內的死人竟然栩栩如生,「肌膚顏色有如生人,鬢髮牙齒,不異生人。」,急忙退出,重新封好。

王莽覆亡之際,出現大規模的盜墓運動,如有女屍,甚至予以屍姦。《後漢書》:「發掘諸陵,取其寶貨,遂污辱呂后屍。凡賊所發,有玉匣殮者率皆如生,故赤眉得多行淫穢。」
三國時期
曹操因軍費困難,設「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等職,發兵盜掘永城芒碭山(今河南商丘永城芒碭山)的漢梁孝王墓。《水經注疏》記載:「操發兵入碭,發梁孝王冢,破棺,收金室數萬斤。」袁紹的幕僚陳琳起草討曹「檄文」:「梁孝王,先帝母弟,墳陵尊顯,松柏桑梓,猶宜恭肅。操率將吏士,親臨發掘,破棺裸屍,至今聖朝流涕,士民傷懷。又署發立中郎將、摸全校尉,所過毀突,無骸不露。」魯迅說,「曹操設了『摸金校尉』之類的職員,專門盜墓」。曹操生前提倡薄葬、秘葬,身後建72座陵墓,南宋的《輿地紀勝》記載,「曹操歿後恐人發其冢,乃設疑冢七十二」,千百年來,盜墓者不計其數,但誰也沒發掘出真正的曹操墓。

黃初末年(226年)孫權攻下長沙,下令掘長沙王吳芮墓為父孫堅建廟,見吳芮「容貌如生」。《三國志》載:「黃初末,吳人髮長沙王吳芮冢,以其塼於臨湘為孫堅立廟。芮容貌如生衣服不朽。」當時在場者有一位吳芮的十六世孫吳綱,「後豫發者見吳綱曰:『君何類長沙王吳芮,但微短耳。』」吳綱也覺得十分詫異,究底是怎麼一回事,「『(吳芮)是先祖也,君何由見之?』見者言所由,綱曰:『更葬否?』答曰:『即更葬矣。』自芮之卒年至冢發,四百余年,綱,芮之十六世孫矣。」
晉朝
晉咸寧五年(279年),一說晉武帝太康二年(281年)汲郡人不准盜發魏襄王墓,得竹書數十車,有十幾萬根竹筒,皆科斗文書寫,稱之「汲塚古文」。後經荀勗、束皙、和嶠等人整理,得《竹書紀年》十二篇。

晉安帝義熙九年(413年),有人盜發卞壺墓,「剖棺掠之,壺面屍如生,兩手悉拳,爪生達背」。
南朝
宋人劉敬叔的《異苑》:「元嘉中,豫章胡家奴開邑王冢,青州人開齊襄公冢,並得金鉤,而屍骸露在岩中儼然。茲亦未必有憑而然也,京房屍至義熙中猶完具,殭屍人肉堪為藥,軍士分割食之。」

《陳書》記載,陳叔陵「好遊塚墓間,遇有塋表主名可知者,輒令左右發掘,取其石志古器,並骸骨肘脛,持為玩弄,藏之庫中」。
五代
《新五代史·雜傳·溫韜傳》記載,後梁王開平二年(908年),「韜在鎮七年,唐諸陵在其境內者,悉發掘之,取其所藏金寶,而昭陵最固,韜從埏道下,見宮室制度閎麗,不異人間,中為正寢,東西廂列石床,床上石函中為鐵匣,悉藏前世圖書,鐘、王筆跡,紙墨如新,韜悉取之,遂傳人間,惟乾陵風雨不可發。」

宋朝程大昌《考古編》說:「史載溫韜概發唐陵,獨乾陵不可近,近之輒有風雨。」乾陵是考古學家公認至今尚未遭到盜堀的帝陵,唐末黃巢發四十萬大軍,直挖出一條40餘米深的大溝,沒找到墓道口。直至民國時期,盜墓者始終無法進入。
宋朝
靖康年間,金人南下,北宋帝王陵寑被金國政權和「齊皇帝」劉豫掘開後,暴屍陵外,白骨遍野。
元朝
元人陶宗儀的《輟耕錄》記載,元朝至元二十三年(1285年),杭州一位姓楊的和尚盜掘宋陵,發現宋徽宗棺內只有一根朽木。

元朝西藏喇嘛教僧人楊璉真伽盜掘南宋六陵,見宋理宗屍身保存完好,將屍體倒掛在樹上三天,結果流出水銀,又以理宗頭蓋骨奉給帝師八思巴為飲器,是為骷髏碗。史稱自此之後,「江南掘墳大起,天下無不發之墓矣」。明朝建立後,明太祖得知此事,「嘆息良久」,派人找回理宗的頭顱,洪武二年(1369年)以帝王禮葬於應天府(江蘇南京),次年又將理宗的頭骨歸葬到紹興永穆陵舊址。
明朝
在明朝,盜發墳陵是重罪。《明會典·刑律條》:「凡謀反及大逆(謂謀毀宗廟、山陵及宮闕),但共謀者,不分首從,皆凌遲處死。祖父、父、於、孫、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異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異,年十六以上,不論篤疾、廢疾,皆斬,其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姊妹,若子之妻妾,給付功臣之家為奴,財產入官;若女許嫁已定歸其夫,子孫過房與人及聘妻未成者,俱不追坐(下條准此)。知情故縱、隱藏者斬。有能捕獲者,民授以民官,軍授以軍職,仍將犯人財產合給充賞。知而首告,官為捕獲者,止給財產。不首者杖一百,流三千里。」

明代顧起源《客座贅語》一書記載,成化十一年(1485年),秦檜墓被盜發,盜墓者「獲金銀器具巨萬」,這個案件後來偵破,盜墓賊被逮獲,但官員有意減輕賊人的刑責,原因大抵是秦檜在歷史上已是遺臭萬年。
清朝
同治皇后阿魯特氏死後被堀棺,衣服被剝光,剖其肚腹。民國政府調查人員進入惠陵地宮,見阿魯特氏的屍體被扔在地宮的東南角,腸子外淌,面容完好。

中華民國
《時事白話》記載1928年軍閥孫殿英盜慈禧太后墓,發現隨葬的宮人用前後兩塊玉石夾住。見屍體栩栩如生,於是有士兵扒光了慈禧衣服,出現士兵奸屍現象。

商承祚《長沙發掘小記》寫,「解放前,長沙盜墓甚熾。」長沙古墓葬「經土夫之盜掘,破壞無法統計」。有的戰國墓葬「前後被盜過六次」,「其破壞之甚,實令人髮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1998年1月,張少俠、許爾興、劉克軍、劉江海、宋彥軍、范為民等六人,在洛陽偃師山盜掘恭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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