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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臨時契約技術人員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臨時契約技術人員

徵才機關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契約技術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2-桃園縣
有效期間
099/09/24~099/10/0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土木工程或水利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 (二)熟悉AutoCAD、PowerPoint、Excel等基本電腦操作能力。 (三)須無違反「公務人員第26條、第28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協辦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執行成果彙整,經濟效益評估。 (二)協辦石門水庫整體水源利用規劃調度及相關業務調度。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縣龍潭鄉(機關所在地)及各工地
聯絡方式
(一)僱用期限:民國99年10月起至民國102年底。 (二) 1.月薪31,930元(得參照全國軍公教人員調整薪資),另出差及加班得支領出差膳雜費及補休。2.年終獎金1.5個月。 (三)有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履歷簡表(A4):載明通訊地址、聯絡電話、手機、學歷、經歷、簡要自述(含最近工作情況)。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國民身分證(影本)。4.經歷、專長證明。5.男性請檢具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請於99年10月1日前掛號郵寄桃園縣龍潭鄉佳安村佳安路2號(信封上請註聯明應徵類別)人事室黃小姐收,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6.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7.本次甄選之職缺得視面試成績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名。聯絡人:黃小姐                03-4712001        #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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