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話要說,回復長榮空姐送十次餐事件,彭鏡齊發言如下:
送十次餐事件, 經前幾天媒體的報導, 顯有許多誤解, 在此願做一番說明, 希望能化解各方歧見, 以回復社會祥和之氣.
給長榮的意見:
1.
首先, 我無法指認每一次喊醒我的空姐, 因為長榮的空姐每一位都長得一樣漂亮, 再加上一樣的制服. 而我也不願意指認, 因為她們不是嫌疑犯, 更何況指認她們並非我的目的.
2.
這些小女生犯了些小錯, 我並不忍苛責她們, 因此才每一次都找她們的主管也就是座艙長(事務長)反映, 為的是凸顯長榮的管理出了問題, 難道長榮的高階主管如記者會的發言人都還無法體會到嗎?
3.
這一年多來, 我都當場向座艙長口頭反映, 除了那一位座艙長當時確實態度比較差以外, 其他所有的座艙長都應對得當, 都同意空姐吵醒熟睡中的客人是不正確的, 且都表示公司也有明文規定, 因而我們也從未發生任何衝突和矛盾, 可惜看起來她們並未向公司反映, 或許是為了保護部屬吧!
4.
聽說那位座艙長頗為資深, 在長榮有17年的資歷, 那麼為什麼所有的座艙長都能輕易應對的事, 她卻處理成國際新聞, 長榮的人事安排適才適用上是否有問題?
5.
長榮雖矢口否認有空姐曾經喊醒過我, 但至少承認收到我送出三次投訴函其中的一次, 那麼就算之前真沒發生過, 至少也該設法預防吧, 怎麼會讓這樣的事真的發生, 而且是一再的發生呢? 甚至於直到4月3日我搭的BR852照樣發生喊醒我的事, 這不是管理的問題嗎?
6.
我第一次搭飛機出國是29年前搭的是華航, 之後從華航改搭長榮已經有十多年的歷史了, 當初是覺得華航的管理有問題, 可能會影響到飛航安全, 才毅然改搭票價一直比較貴的長榮. 希望長榮的高階主管能夠見微知著, 不要一昧的否認和逃避問題, 也不要輕易的忽略一些看似不起眼的小問題, 因為空中的飛航事故其嚴重性是百倍於路上的交通事故的, 能不慎乎?
7.
台灣較具規模的航空公司就數華航和長榮了, 難道真想我泳渡台灣海峽嗎? 我的泳技有限啊!
給這位座艙長的意見:
1.
即使妳是一位資深的主管, 妳也不需要替公司承擔這麼大的責任, 該妳負責的妳負責, 該公司高階主管負責的就讓他們去負責吧, 不需要把所有的責任往自己身上攬.
給這麼多熱情網友的意見:
1.
回想一下, 您有沒有在疲憊不堪後的熟睡中被吵醒的經驗? 滋味如何?
2.
我雖曾在富士康(鴻海)工作過, 但此事件與富士康無關, 請停止對富士康的影射和批評.
3.
我同意, 富士康的協理沒什麼好跩的, 因為即使在富士康擔任高階主管如我, 也照樣在一夜之間被毫無理由的解雇. 我是1999年進入富士康美國研發總部, 當時一直跟隨著郭台成副總裁, 負責主管塑膠產品從研發到量產的工作. 期間為公司研發出多項重大專利和發明(請參考網路上的報導), 也因此替公司爭取到各大客戶如蘋果等的大量訂單, 因此甚得郭台成副總裁的禮遇. 直到2004年因一項新的重要專利發明成功後, 被郭台銘董事長邀請到大陸, 將該技術移轉到大陸, 和在大陸的富士康推廣. 然而, 富士康是個內部單位間和主管間競爭和鬥爭十分激烈的公司, 尤其對有才能的新進人員想要立足, 是十分嚴峻和殘酷的, 我個人是一直無法認同這種如蠻荒世界的叢林法則. 因此在郭台成副總裁因血癌病重和辭世之後, 我立刻受到幾位副總裁、總經理、副總經理的聯合打壓、脅迫、夾殺和封殺, 最後終於2007年7月6日, 被我當時所屬單位的鍾姓總經理於7月5日發函通知我被解雇了. 使得我不但一夜之間成了中年失業的人, 更因此喪失了再過十多天就能領取價值新台幣七百多萬元股票的機會. 公司僅提供了一萬多美金的離職金, 但卻要求我必須簽一份
”永遠放棄對公司的任何法律權益要求” 的文件, 被我嚴正的拒簽了, 當然我連那一點點的離職金也沒領到. 然而, 感念郭家兄弟過去對我的栽培和禮遇, 我並無採取任何保護自己權益的行動, 我只是默默的離開公司. 從那時起我便開始過著四處流浪、無業游民的生活, 往來於台海設法在海峽兩岸找工作機會, 至今卻尚未有著落, 也因此一直羞於回家, 只有在重要的節日才回家和家人團聚. 最近統計了一下, 去年2008年才回家三趟, 總共在家待了僅僅20天而已. 因此, 我同意, 富士康的協理確實沒什麼好跩的.
彭鏡齊 2009年4月13日于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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