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蕭羽桐涉嫌於今年3月間施用一級毒品古柯鹼及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遭警方查獲。台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將蕭羽桐緩起訴處分,但她必須接受檢方安排的戒毒療程1年。
台北縣中和第二警分局年初破獲一起販毒案,監聽發現蕭羽桐涉嫌吸毒,警方於3月20日上午搜索蕭羽桐位於台北市信義區的住處,查獲古柯鹼1瓶、甲基安非他命2包、大麻1袋及MDMA2顆。
警方將蕭羽桐的尿液送交檢驗後,發現有古柯鹼及甲基安非他命的陽性反應,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北檢偵辦。
檢方指出,蕭羽桐在偵訊時自白犯罪,犯後態度良好,且自願參加毒品戒癮計畫來戒除毒癮,將她緩起訴處分,為期2年,蕭羽桐必須在3個月內繳交新台幣5萬元的緩起訴處分金。
檢方表示,蕭羽桐另外必須接受北檢的戒毒療程,依照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醫師指定時間,前往治療機構接受藥物治療、心理治療及社會復健治療,為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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