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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灣中區辦事處 徵約僱人員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灣中區辦事處 徵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灣中區辦事處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4-南投縣
有效期間
099/05/24~099/05/31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地政、資訊等相關科系畢業。
工作項目
1、國有非公用管理處分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40號。 
聯絡方式
檢附證件:履歷表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報名方式:一、親自或託人送至本處南投分處收發或以郵寄(以郵戳為憑,信封上並請註明應徵南投分處「約僱人員」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方式報名均可。二、本甄選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2人,候補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評選之缺額及工作性質相近之缺額;候補期限至99年年底止,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報名期間:民國99年5月24日至99年5月31日。報名地址: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40號。 049-2390100轉300曹股長。評選方式:一、筆試(占全部總成績60%): (一)一般科目:應用文及公文各1篇(各占筆試成績10%)及電腦打字(占筆試成績20%)。(二)專業考試(國產相關業務;占筆試成績60%)。二、口試(占全部總成績40%):筆試成績及格後始可參加。工作期間:自民國99年8月4日至100年12月31日止(1年1僱)。薪俸:約僱人員四等250薪點之報酬標準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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