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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所稅降為17% 今年度施行

營所稅降為17% 今年度施行

(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28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企業應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從現行20%調降至17%,且回溯從本年度(99年度)施行。

配合產業創新條例立法提升企業競爭力,立法院朝野黨團分別提案調降營所稅至17%與17.5%,上午仍無共識;表決後,國民黨團以42票贊成、民進黨團以32票反對,立法院會通過17%提案,施行日期從99年度起算。

不過,民進黨團幹事長李俊毅質疑,民進黨團最早提出調降營所稅率至17.5%,且這個數字是經過精算;但提出後國民黨起初反對,後來又與民進黨「政治飆車」,比賽降稅幅度,不顧財政狀況的「純政治版本」,民進黨團非常遺憾。

國民黨籍立委羅明才認為,不管是17%或17.5%,都是因應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落日後,鼓勵廠商發展與回台設廠,只要讓企業樂於在台灣投資,就能創造就業率;政府讓利給企業界,企業界因而得利不是很好嗎?

立法院在4月16日晚間三讀通過產業創新條例後,立法院長王金平說,產創條例立法過程中,朝野充分考慮如何照顧中小企業,大家共識就是未來在所得稅法修正時調降營所稅率,且採單一稅率,中小企業普遍享受到,相信產創條例未來對中小企業會有很大幫助。

行政院長吳敦義在同場合表示,調降營所稅率至17% ,對台灣各種產業發展是最好方式;產創條例更公平地讓中小企業、傳統內需與高科技產業,受到公平如一的待遇;今後稅賦減輕、簡政減稅的結果,讓企業增強競爭力。政府未來要在簡政便民方面更加努力,讓產業界發揮更大競爭力,在國際上加強產品外銷能力,從而振興台灣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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