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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 徵約僱助理員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 徵約僱助理員

徵才機關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助理員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099/04/01~099/04/07
資格條件
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者。 (2) 高職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並曾於稅捐稽徵機關擔任工讀生或約僱稽徵員合計滿2年以上者。
工作項目
1.工作期間:自99年5月3日起至職缺補實日止即予解僱。 2.工作內容:國稅相關工作。
工作地址
臺北市南京東路3段131號3樓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松山分局
聯絡方式
意者請於99年4月7日前將相關證明文件逕寄(送)臺北市南京東路3段131號3樓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松山分局 賴瑞雲課長收(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繳驗表件如下:(相關證明請以A4紙張影印1份裝訂成冊) (1)公務人員履歷表。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身分證影本。 (4)工作經歷證明:例如曾任稅捐稽徵機關工讀生、約僱稽徵員或財稅相關工作經歷者,請附服務年資證明文件影本。聯絡電話:(02)2718-3606分機603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恕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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