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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考績法草案之陰謀:「以退為進法 (door-in-the-face)」

考績法草案之陰謀:「以退為進法 (door-in-the-face)」

(一)前言:心理學上的以退為進法(door-in-the-face)

心理學上的以退為進的策略(door-in-the-face)
是先提出誇張要求,等對方堅決反對後,再讓對方同意比較小的要求。

這方面最有名的研究是亞利桑納州立大學的羅伯特與同仁所做的,
他們喬裝成青少年輔導計畫的成員,詢問學生願不願意帶一群少年犯到動物園參觀一天,
只有20%的學生答應了,不令人意外吧。

研究人員不以為意,改用另一策略,這一次他們向另一群學生提出更大的要求,
問他們未來兩年願不願意每週奉獻兩小時,為少年犯提供諮詢,這次獲得大家的回絕。

研究人員提出比較小的要求,他們問學生願不願意帶少年犯參觀動物園一天,有一半學生
答應了。


(二)主文:考績法草案

現在輿論的焦點都在3%,幾乎大家討論的重心也在這個部份,
不過我還是覺得考試院真正的目的是在降低公務人員的待遇,達到節省國家經費的目的。
其中最最重要的,就是取消一甲二乙升等,和75%降到65%這兩個制度變更。

姑且不論5%優等會給國家增加多少經費的問題,光是來看前面那兩個變更會影響到我們升
遷的問題,
其實才是真正嚴重影響到現職公務人員的部份。

舊制75%上限之下,平均每三年會被輪到一次乙等,
這個意思代表最遲每三年可以升一等,表現或運氣好的就是兩年可以升一等。

新制的話,先不要去奢想可以拿優等,還是拿2甲和一甲二乙來看,搭配65%,
代表已經不是每三年可以輪到兩年甲等了,而是每三年都有10%的公務員會拿不到兩年甲

對這些人而言,我們實際舉例來看,原本以下三種都能升等:

甲乙乙
乙甲乙
乙乙甲

只有在第三種情況下,第四年拿到甲時,該員才能升等;
如果運氣不好,第四年又拿乙,那要升等根本就遙遙無期。

所以非常粗略來看,每年國家都能省下10%公務員升等的費用,
然後優等5%-丙等3%,實際上增加的就是2%升等的經費。

省下來的8%,就是這個政府的陰謀。

(三)結論:重點在待遇變差

三丙法案只是煙霧彈,是考試院以心理學上的以退為進的策略(door-in-the-face)
先提出誇張要求(三丙資遣),等對方堅決反對後,
再讓對方同意比較小的要求(二甲才能升等、甲等比例75%降到65%)。

考試院真正的目的是在降低公務人員的待遇,達到節省國家經費的目的。
表面上說要激勵公務員的改革,實際上卻是在降低公務員待遇的目的。

我們都被考試院耍了~~~重點在待遇變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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