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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靈歸來 作家: 月下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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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靈歸來 作家: 月下桑

人物介紹

  段林:故事的主人公,一開始看起來只是普通倒楣男子的他,越到后面身世越發不簡單?是受害者?是終極boss?且看亡靈書最終回為您揭開他的身世!

  沐紫:看起來坏坏的美少年,卻意外的是個好人,替外甥女死去的他乃是一名活死人。

  張曉亮:撞到陌生女子開始就陷入了一系列謎題的員警。

  汪澈:張曉亮的妻子,鋼琴家,在故事的開頭遭遇了悲慘的事故。

  王一函:警察局的法醫,解剖過上萬屍體也不畏懼的人,在這一集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懼!

  舒佳:謎樣女子?

  段潤之:段林的外公,原本身分只是普通的守墳人,誰知這一集里卻被揭發了他的真實身分——


*****************************************************************楔子


 永遠不要拿不屬於自己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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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盜墓夜驚魂


 世上三百六十五個行當,盜墓也是其中一種,做為小偷的分支,盜墓也是偷盜;與普通偷盜不同的是,盜墓盜的是死人的家當。

  趙金魁和鄭寶仁就是盜死人家當的盜墓人。

  兩個人都是三十來歲的年紀,精精壯壯、皮膚黝黑的趙金魁是個看上去像鄉下人的漢子,事實上他本來也是個鄉下人,覺得種田賺錢太少,后來做了這沒本生意。

  鄭寶仁就不同,長相斯斯文文的,說話永遠溫和有禮,還戴了一副金邊眼鏡,看上去就像個文化人,知人知面不知心,誰也看不出他做的竟是死人的買賣!

  務農出身的趙金魁有的是力氣和膽量,畢業於T大考古學系的鄭寶仁有知識和頭腦,機緣巧合之下兩人一拍即合,就此成了搭檔,十年下來也算業界小有名氣的人物。

  不同於其他那些同行見墳就挖、每天都挖、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挖個三百三十天的作風,這對二人組每年只做一次買賣,而這一次買賣往往就夠兩人吃香喝辣一整年。

  別人都不理解為什麼那兩個人一挖就能挖出寶來,也不懂為什麼一挖就能挖出寶來還不天天挖多賺他幾筆,問起的時候鄭寶仁總是斯斯文文的笑笑,但笑不語。

  他們這每年一次的買賣可不是外人想像中那般容易,一年中閑暇的時候他們也不像外人以為的無所事事,每一天,他們都在為下一筆生意做詳細的規畫。

  流傳在外界的古董是線索,分析它們的年分,周身的土壤環境……小心翼翼的順藤摸瓜摸到它們的可能出土地,然后調查當地的曆史,考察當年的大戶祖墳,這樣才造就了外人眼中的一挖一個準,可沒有想像中那樣容易!

  這一次他們的目的地是一個叫“汾岭”的地方。

  兩人原本剛剛做完一筆“生意”歸來,火車上偶然遇到了一名年輕男子,多年積累下來的好眼力,讓趙金魁一眼認出了男子身上的玉是塊寶!

  再三盤問之下得知了那個叫汾岭的地名,原本以為自己撿了個大便宜,誰知那個男人指的地方竟是錯的,上了那個男子大當的兩人在錯誤的車站下了車,荒山野岭走了好久才知道自己根本來錯了地方。

  不過幸好那名男子說的地名倒是對的,這里確實有個叫汾岭的地方。而且在附近,兩人還聽到了一個有趣的說法——

  “那個村子鬧鬼啦!好好的山不去養牛養羊,埋的全是死人,什麼‘汾岭’——根本就是‘墳’岭!嘖!好邪門的地方哩!”

  這句會讓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心里發毛的話,卻讓趙鄭二人如獲至寶,兩人知道:找對地方了。

  不過接下來,兩人還是沒能順利進行挖寶的計畫;那個地方發生了命案,員警介入調查,等到風聲平息已經是幾個月以后的事情,而這個時候,那個地方因為凶殺案發生的湖,已經儼然成為一個觀光聖地。

  “那個男人身上的玉佩應該是清朝的古物。玉佩這種裝飾品盛行在明清兩代,清朝的玉佩比起明朝尺寸大很多,他身上那塊玉佩屬於清朝前期的流行尺寸,清代晚期的玉佩要更笨重一點。

  “不過難得那男人身上的玉佩雕功好,玉質也好,雖然當時無緣細看,不過那玉佩確實是大家之物,而且那種玉材確實是這汾岭附近的特產,如果沒有錯的話……”推了推鼻梁上方的金邊眼鏡,鄭寶仁瞇著一雙細細的狐狸眼打量著前方,笑了。

  “這附近有‘大戶’。”

  現在在兩人面前的,就是那男子口中汾岭的村子,隔著濃濃的霧氣,依稀可見霧水之后龐大的山形,按照傳聞,那便是這村子百年來扎墳的所在。遠遠看去,那山就像一座天然的大墳。

  “我們到了,下車吧。”

  從車子上下來,付了司機車款,兩人背著稍嫌笨重的行李下了車。

  ***

  “這座湖便是當時出事故的湖呢,聽說這個村子里從很多年前開始,便將死去的村民屍體拋入湖水之中,還要分屍呢!”

  “天!好……惡心!那麼說的話,這湖下面豈不都是死人骨頭?”

  “沒錯,而且當時還有震驚全國的罕見顱骨出水呢!”

  “啊?”

  “就是那個有兩張臉的人頭啊!很有名啊!”

  “你說那個啊!天!好惡心啊。”

  和他們同往的有幾名年輕人,看上去像是來這里做獵奇之旅的,也只有這些人會對這種地方感興趣。這座湖美則美矣,可是一旦和死亡聯系起來,這種美麗就籠罩了一層恐怖色彩。

  所以來這里的,多半是那些喜歡刺激的年輕人,鄭寶仁和趙金魁混在里面,顯得有一點點突兀。

  假裝是普通的觀光客,渾渾噩噩的和一幫年輕人東瞅西看四處拍照留念,暗地里悄悄做好記號。兩人打算今晚就活動,目標當然不是那座湖;那座已經被警方清理一空的湖只剩下空殼,而且就算有陪葬品也只是普通的東西。

  他們的目標是湖后面的那座山。

  “按照中國傳統的風水學,那座山確實是塊寶地,我查過,汾岭這一帶在清朝前期成了王家封地,和那年輕人的玉佩年代相符,而這一帶近幾年確實偶而有人能撿到一些破舊的古董碎片……”

  鄭寶仁一邊說著一邊打量著前方的地形,他們正在前往后山的路上。

  “沒錯,今天咱們住的那戶農家,喂貓喝水用的木碗也是古物,你看!”

  后面的趙金魁點著頭,從兜里摸出一個小碗。翻過碗口看著碗底,仔細敲了敲,鄭寶仁笑了,“不錯,你這家伙眼力也越發好,這碗極有可能是個寶!雖然這活做的一般,不過木頭可是寶貝,能用得起這種貢品級材料的木匠,怕是只有那皇帝爺,有名的木匠皇帝……想起來了麼?”

  “明熹宗朱由校?”這下子,拿到這只木碗的趙金魁也激動了。

  “嗯,那熹宗皇帝作不來,作木匠倒是個好把式,下臣拍皇帝馬屁不夸皇帝政績好、爭贊皇帝木匠手藝強,那時候人人以得到熹宗親手所制品為美事,那皇帝一得意,往往賞賜下臣的東西也改成了自己做的木工藝品。

  “為了區分,那皇帝一向會在自己做的東西上留個記號,喏!就是這里這道細痕,這木碗如果是真物,可是要比金飯碗還貴喲!”

  鄭寶仁仔細的觀察了一下,末了將木碗還到仍在激動狀態的趙金魁手里。

  “我們回去再詳細鑒定這只木碗,不過你這個發現給了我們新的希望,如果這木碗確實為熹宗所做……搞不好這里除了清代的古董,還能挖到明代的!”

  這個意想不到的希望讓兩人心情更加振奮,只是這種興奮之中,鄭寶仁心里隱隱一絲不安,四下看了看,他問向身后的男人:“老趙……今天出來的時候……沒有人發現吧?”

  “當然沒有,你不看看現在幾點了,鄉下人睡得早,他們八點就倒下了,那群年輕人則是喝酒喝得全趴下,咱倆走的時候我扔了根骨頭給看門的老狗,那家伙叫都沒叫一聲。”

  “我總覺得有點擔心……”

  “嘖!你哪回不說你擔心?你們這些讀書人啊就是膽子小……放心,不會被發現啦!”

  “……”鄭寶仁壓了壓不斷跳動的眼皮,再度往四周看了看。

  剛才正在高興的時候,忽然間他感到一種強烈的被注視感,原本以為只是一時的錯覺,可是那種被監控的感覺卻是生生粘在了身上,如影隨形。

  忽然!鄭寶仁忽然感到有什麼東西在自己余光中閃了一閃,人影!

  鄭寶仁匆忙剎住了腳步,身后的趙金魁一下子撞到了他身上。

  “怎麼了?”趙金魁不解的問。

  “你……你看我指的方向,是不是有人?”指著自己左邊的一個角落,鄭寶仁沉聲問。

  趙金魁認真地順著同伴的指引看了看,半晌搖頭,“一個人沒有,我戴的可是紅外線夜視鏡!”

  鄭寶仁猶豫的點了點頭。

  看著他還不放心的仔細打量那個方向的樣子,趙金魁笑著開口,“安心吧,我們買的可是進口貨,不會騙人的,那個方向別說活人了,就是兔子也沒有一只,當然……死人就不敢保證了,哈哈!

  “我們做的這生意不就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死人知麼?做了十來年,你不要告訴我你今天忽然怕了,死人算什麼?死都死了,怕他做啥?”

  鄭寶仁點著頭,后頸同伴看不到的地方,冷汗慢慢順著脖子滑下來。

  他覺得自己確實看到了東西的。可是趙金魁的夜視鏡也確實不會說謊,那麼……

  “死人……麼?哈……哈……”低低的笑了幾聲,推推下滑的眼鏡,鄭寶仁繼續帶頭向前走。沒錯,這座山到了晚上的話,恐怕除了他們兩個人以外……都是死人。

  這里是死人的領域。

  亡者安眠之地。

  “我們再小聲一點吧。”又推了推眼鏡,不著痕跡的擦去頸中的冷汗,鄭寶仁重新邁步。

  於是一路上兩人再無交談,直到走入了后山之中——鄭寶仁最終確定埋寶的地方。

  ***

  這里不是觀光地,連村人都很少過來。

  “據說大部分村里人只有死的時候,才來這里。”嘖了一聲,趙金魁看著四周的環境。

  這里比起剛才經過的地方溫暖許多,泥土松軟,有一片土地看起來還很新,應該是新墳,一看就知道沒有什麼挖掘的價值。

  “這里……很暖和呢。”趙金魁松了松領口,然后皺了皺眉頭,“你果然從來都是對的,絕對是這里,一股死人味。”

  這個村子特異的習慣非常多,比如埋葬地點,又比如扎墳不隆起——完全沒有墳包,這里隨著地勢高低起伏,完全看不出哪里有埋屍體的痕跡。

  “媽的……真邪門的村子。”搓著手,趙金魁從包里拿出一根三十厘米長的金屬棒,甩了幾甩,藏於金屬棒內部的部分借著慣性甩出,成了一根兩米多長、有著尖銳頭部的刺刀一樣的東西。

  拿著那根金屬棒,趙金魁將其刺入地下,借助雙手感受泥土以下的感覺;和他不同的,鄭寶仁則是先用一支消防栓一樣的東西,在地面薄薄噴了一層葯水,然后拿了一個筆記型電腦大小的儀器,用延伸出來的探頭測量。

  看著鄭寶仁一臉嚴肅的樣子,趙金魁於是拎著自己的老伙計往相反方向——后山的更深處走去。

  越往里越昏黑,一開始手里的金屬棒還能感受到刺到木板的感覺,再往里……感覺自己好像刺入了一個什麼東西,趙金魁推下了金屬棒上一個不起眼的按鈕。

  他手里這根金屬棒可不像外表看起來那麼簡單,如果推下按鈕的話,會從頭部側面伸出另一個鉤子,將按鈕固定,這樣便將刺中的東西包了起來,如果不是很大的話就可以拎起來。

  雖然鄭寶仁一直反對他這麼做,說是會破坏文物,不過他還是會偷偷這麼做,坏了就坏了,有的時候可是能借由鉤到的東西,找出更好的東西哩!

  趙金魁拉了拉鉤中的東西,提不起來,於是稍微用力,還是提不起來,鼻孔里哼了幾聲,一個用力,感到金屬棒另一端的東西忽然一個松動,這時稍微一提,金屬棒便破土而出。

  趙金魁將頭頂的探照燈打開,打量起金屬棒頂端被自己刺中鉤上來的東西——

  “我的媽呀!”看清手里鉤中的東西到底是什麼的瞬間,這個一向膽大的漢子也不由向后跳了幾步,手中的金屬棒一個不小心刺在了自己的左手上,一時間趙金魁傳來一聲殺豬般的吼叫。

  想到自己的所在、所干的事情,趙金魁慌忙捂上了自己的嘴巴。

  左手被刺的好深,好疼!不過受傷已是家常便飯的男人,仗著自己皮粗肉厚沒有在意,拔出金屬棒的瞬間彷佛連同剛才的恐懼也拔除了,男人心平氣和的看向刺頭頂端自己弄上來的東西——

  那是一根手指,干枯的手指。指頭根部戴了一只看不清材質的戒指,說來也怪,那手指明明干枯,可是戒指卻仍然牢牢的扣在上面。

  “媽的……真晦氣……”趙金魁原本只是叨念著自己的倒楣,不過……看看手指上的戒指,忽然有了個想法。

  趙金魁急忙拿起對講機呼喚自己的同伴——為了方便聯系和防止大聲呼喚,兩人每次行動都用對講機聯系,“寶仁你過來,我刺著個東西,你過來看一下。”

  “知道了,我馬上過去,還有……你以后別叫那麼大聲!”

  對講機對面鄭寶仁的聲音永遠都是那麼冷靜,看樣子他聽到自己剛才的“豬叫”了。心里想著,趙金魁倒也沒在意。

  男人受傷的左手淌出了血,順著他手中的金屬棒慢慢下滑,緩緩滴在了那半截手指上……

  ***

  鄭寶仁被遠處一聲吼叫嚇得差點把手中的機器扔出去,好不容易穩住雙手,回過頭看著發聲的方向,嘴里罵了一句。

  “那個莽人!”多半是發生了什麼事情,鄭寶仁決定過去看看。

  其實他心里有點害怕,第一次有點害怕。

  他事先噴的葯水是一種化學葯劑,新埋的屍體外面有棺材倒也無所謂,如果是陳年老屍,外面的棺材木可不會像那木匠皇帝那樣,用那麼高級、千年不腐的木材。

  一般的棺木多半會腐蝕,然后屍體發酵腐敗產生的物質,會和這種葯水起反應產生一種特殊味道的氣體,人的鼻子無法嗅出的味道,利用自己手中的高度感應器則可以輕易測得。

  趙金魁用土辦法,他用的是高科技,兩人合作倒是互相彌補、天衣無縫。

  之所以會害怕也是因為手里這個東西,往常的話測很久才會有反應,可是今天……機器卻一直有顯示。這個地方究竟有多少屍體?多少腐屍?

  一想到自己腳下踩著的這片土地下盡是骸骨,連經驗老道的鄭寶仁心里都有點害怕。此外他沒有再提起的就是——

  那種被注視的感覺。

  半路上就感到的視線,如今還是能感到。在這種到處都是死人的地方,感受到的視線……

  鄭寶仁拿起工具向趙金魁的方位走去。

  ***

  原來,不知不覺兩人已經相距這麼遠,聽聲音還以為很近。

  “奇怪了……”

  看了看身后的山體,不知不覺兩人已經離開山那麼久了麼?那座山的背后竟然這麼大!而更荒謬的是,這麼大的空間居然全做了墳場。

  腳下被什麼東西絆了一下,一個踉蹌鄭寶仁摔倒在地,眼鏡就這樣從鼻梁上摔了下去,心里暗道糟糕,慌張的在地上摸索,誰知卻摸到什麼奇怪的東西……

  瞇著眼睛向自己摸到的東西看去,還沒看清楚,一種刺鼻的腐臭便沖鼻而來!

  “天啊……”只看出一個輪廓,鄭寶仁臉色瞬間蒼白,胃液隨即上涌。

  吐了好久,彷佛把胃里的東西全部吐光,吐到胃部隱隱發疼,鄭寶仁才敢重新打量自己周圍的一切。

  他的左眼有六百度的近視,右眼則是平光。按住自己的左眼,用健康的右眼看清周圍的一切之后,鄭寶仁驚呆了。

  “天!這是怎麼回事?太……”

  太驚人了!太不可思議了!太……

  惡心。

  鄭寶仁這才發現,他現在所在的這塊地面,居然攤著幾具屍體!

  不是新鮮的屍體,像是放了很久,裸露在空氣中的屍體就這樣腐敗,有一具已經變成了白骨,孤單的攤在他前方不遠的地方,而從右方草叢中,他可以看到一只疑似人腿的東西。

  至於他腳下……

  “嘔!”

  完全被分屍!

  他腳下躺著的只是屍體的軀干部分,爬滿白色蛆蟲的屍塊正發出陣陣惡臭,黑色已經風干的肉干中間,綻著暗黃的脂肪,那即使干枯、但仍然皮開肉綻的屍塊上的大洞,就像咧開的大嘴,從里面冒出死亡的口臭。

  謀殺?棄屍?腦中飛快的閃過幾種可能,鄭寶仁再也顧不得撿眼鏡,拎起腳下的儀器拔腿就跑,他可以看到前方朝他走來的趙金魁,正要呼喊,忽然腳下一軟——

  沼澤?這種地方怎麼會有沼澤!

  “老趙!救我!”幾乎是落下的瞬間,鄭寶仁惶恐的向同伴求救,及時看到這一幕的趙金魁飛快的跑來。

  “這……”沖得太猛險些自己也落入沼澤,看著眼前的情景,趙金魁傻眼了!

  眼前千真萬確是一片沼澤,這種地方會出現沼澤,是誰也想不到的,而且還是一塊不算小的沼澤。

  鄭寶仁下滑的速度太快,眼看沒了影子,趙金魁慌張之下忽然看到自己手中的棒子,咬咬牙,拔下刺尖上面鉤著的手指頭,將它扔進口袋里,接著忙將金屬棒向沼澤內捅了進去——

  感覺自己触到什麼的瞬間,趙金魁慌張用力將那東西鉤上,柔著勁將那東西挑了出來。看到自己挑出的果然是個人,趙金魁顧不得臟汙,急忙想去查看鄭寶仁的死活,卻——

  “我的媽呀!”殺豬似的吼叫又是一聲,被自己摸到的東西嚇了一跳,趙金魁差點一腳踩空落入沼澤……

  他挑出來的哪里是鄭寶仁!根本是一具屍體!

  “我的老娘啊——”身子篩糠似的抖著,想到自己剛才驚鴻一瞥看到的玩意兒,想到那黑糊糊摸起來黏滑的触覺……趙金魁感到自己的腿一陣一陣的發軟。

  不過畢竟是挖了十來年墓的男人,想到還在沼澤里面的鄭寶仁,心想自己可不能就這麼把他扔下。掐了自己大腿一把止住哆嗦,咬著牙,趙金魁硬是重整旗鼓,重新將金屬棒伸入沼澤。

  前后他又撈出來兩個“人”,都是死人,沒有鄭寶仁。

  趙金魁的心越發涼了,在感覺自己又鉤到什麼的時刻,這名向來膽大包天的漢子幾乎想要拔腿逃走。

  再鉤上來一個死人怎麼辦?娘啊!這個沼澤里怎麼這麼多死人?

  可是自己再不加油的話,鄭寶仁也會在這里面成為一個死人。

  咬著牙,趙金魁用力一挑,聽到挑起來的人一聲咳嗽,趙金魁心里終於一松:這回撈上來的是鄭寶仁。

  鄭寶仁咳嗽著,撐著胳膊慢慢爬起來,視線對上面前不知何時也膝蓋一軟、跪到地上的趙金魁的時候,兩人眼中沒有劫后余生的興奮,有的只有恐懼。

  “媽的!這個地方……真邪門。”好不容易才能出聲的趙金魁,一開口只來了句這個。

  鄭寶仁愕然,顯然,他是同意的。

  剛才心中太過著急沒有察覺,劫難之后趙金魁才發現由於自己剛才的用力,手上的傷口迸開,血水流了一胳膊,啐了一口,趙金魁從包里拿出必備的繃帶,自己包扎起來。

  鄭寶仁則是撐著還在虛軟的腿,猶豫的走到了趙金魁在自己之前撈上來的那些“人”身邊。

  “是泥炭鞣屍。”鄭寶仁小心的觀察完那幾具屍體后,忽然開口。

  “啥?”包裹完畢的趙金魁隨即來到同伴身邊。

  “聽說某些沼澤里面能發現這樣的屍體,你看,這幾個人的頭發和皮膚都變成了暗紅色,還這麼軟……應該是泥炭鞣屍,那是一種屍體現象……”

  鄭寶仁對屍體研究並不多,會知道這個也是很久以前課堂上老師偶然提起的,平時盜墓挖到這種屍體的機會也並不多,真正見到這種傳說中的屍體,今天還是第一回。

  而且第一回就同時見到三具。

  其中一具上面有明顯的施暴痕跡,看到那人脖子上明顯痕跡的時候,鄭寶仁心中忽然一寒。

  “你怎麼了?不就是死人麼?怕啥?”趙金魁說的輕巧,但是始終不肯低下頭仔細打量。

  “我覺得……我們可能碰到麻煩了。”低著頭,鄭寶仁忽然開口。

  他的聲音很低,趙金魁聽在耳中,好不容易下去的雞皮疙瘩又麻麻爬了出來。

  “你是說……有……”鬼?畢竟是鄉下出身,看到這種事情的時候,趙金魁第一個想到的就是阿飄(注:指鬼魂)。

  “我……覺得這個地方是真的不對頭,這個人是被謀殺的,很顯然是被殺死后扔到這里的。”指著那具屍體,鄭寶仁正色道。

  “那邊……還有幾具這樣的屍體,這麼多的屍體出現在一個地方……太不尋常了,我覺得我們盜墓也就算了,別被什麼幫派的給盯上。今天要不然……我們撤吧?”

  “……你說的永遠是對的,不過……我剛才在一個地方發現一個東西,你去看完那個我們再走?”心里雖然害怕,可是趙金魁還是有點不死心空手而歸。

  看著同伴,鄭寶仁雖然不願意,可是終究沒有耐得住可能會有寶藏的誘惑。

  趙金魁掏出了剛才被自己扔進口袋的手指,用力將戒指拔下來遞給鄭寶仁,趙金魁不經意的略過正要扔掉手指,忽然,他詫異的叫了一聲。

  “怎麼了?”鄭寶仁不解。

  “這個手指……”抿著嘴唇,趙金魁猶豫著,“我覺得這根手指……似乎……”

  比自己剛才看到的豐潤一點了。

  猶豫著,趙金魁最終沒將自己腦中那個荒謬的念頭說出口。

  微弱的燈光下,自己掌心內的手指看起來……比自己初見的時候淡了一點,彷佛經過浸泡的蘿卜干吸了水分之后那樣,微微的膨脹豐潤了一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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