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去年試辦「百分之一考績丙等」新制,原本有八個機關同意試辦,但年關將近,只有彰化市公所依約試行,其餘七個單位全部「臨陣脫逃」;試辦第一年,新制「功敗垂成」。
考試院長關中在去年初,宣示「公務員不再是鐵飯碗」,力推新考績法,卻在基層遭到公務員大反彈;行政院後來改成「試辦」,辦理結果作為考績法修法依據。
人事局徵詢中央與地方各機關,結果僅桃園縣政府、龜山鄉公所、金門縣政府、彰化市公所、澎湖監獄及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僑委會、蒙藏委員會同意試辦;一開始都願意支持新制的八個機關,臨打考績時卻紛紛「手軟」,要求回歸現制打考績。
人事局長吳泰成表示,若未依試辦要點打考績,就是宣告新制試辦失敗,人事局將彙整分析原因,在行政院核定後,轉給考試院參考。 舊制沒有優等,甲等上限百分之七十五,其他各等不設比例;新制的試辦要點,則規定優等上限百分之五,甲等與優等合計不得超過百分之七十,乙等不設比例,但丙等須列百分之一,丁等是指犯錯情節重大者,應予免職走人。
人事局原本要求二月四日前將試辦結果報出來,但因為考丙等沒有年終獎金,春節前十天年終獎金入袋時,龜山鄉公所的考績還交不出來;有些機關甚至認為,寧可不要優等,也不要「打丙等」。
以僑委會為例,考優者約二十人,可加發一萬元,丙等應有三至四人;但僑委會沒有主管想當壞人,「打丙」成為極大困擾,最後沒人考丙。
僑委會不具名官員表示,七個機關從點頭要當實驗品到搖頭,主要是「打丙」打不下去,反正目前也沒有法源依據,新制不具強制力。
蒙藏委員會官員表示,蒙藏委員會由於政府推動組織再造,馬上就要裁併,許多公務員想辦理加發七個月優退金,若真考丙等,將影響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