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歲的英國婦女「莎拉彼得密爾斯」是布拉福人,有兩個孩子,熱愛運動。依照「國際調查記者組織」的調查,莎拉最特別的地方是,她是一千兩百家國際企業的老闆。不過,她並不認識這些企業的金主,也無權過問企業的經營。因為她只是住在加勒比海尼維斯島上的人頭老闆。
尼維斯島只有一萬多名居民,有些是英國人。英國一些專門替有錢人在開曼群島或是維京群島,設立海外公司洗錢的機構會找莎拉等英國人當人頭負責人。
過去幾年,每年都會有快遞公司派人從倫敦帶文件親自去,距離英國將近五千 公里,必須要坐飛機再換船才到的尼維斯島,請莎拉在文件上簽名。
莎拉只管簽名就可以領到一筆酬謝金,足夠讓他養活兩個孩子以及到紐約、佛羅里達或是夏威夷參加自由車或是馬拉松比賽的。
「國際調查記者組織」找到了莎拉的十二個登記地址,不過,多數都是郵政信箱。只有尼維斯島和英吉利海峽另一處逃稅天堂「薩克島」的地址是可以住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