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變性讓美國一對夫妻求離不得
美國一對丈夫是變性人的夫妻,婚姻破裂,可是礙於法律中有關同性婚姻的障礙,現在卻離不掉。
38歲的(Thomas)就是幾年前成為新聞人物的懷孕男人,他生為女兒身,可是一直覺得自己有一個男人的靈魂,二十多歲時,他動了變性手術,切除乳房,不過保留了體內的女性生植器官,因為他還是想生孩子。
九年前,他與大他11歲的(Nancy)結婚,Nancy是二嫁,前一段婚姻有兩個女兒,後來因為子宮內膜異位,切除子宮,2003年沒有子宮的女人Nancy,嫁給了有子宮的男人Thomas,這簡直就是天作之合,婚後,Thomas使用他人精子,進行試管手術,生了三個孩子,現在分別四歲、三歲和兩歲。
由於當健身教練的Nancy有家暴傾向,兩人婚姻破裂,去年訴請離婚。可是他們設籍的亞利桑納,禁止同性婚姻。法官說他無法判定有著男性外觀、女性內在的Thomas究竟是男的還是女的,也因此,他與Nancy的婚姻,到底有沒有效都成問題,在這種狀況下,無法受理他們的離婚官司。
同性戀權益的法律專家說,美國不乏變性人婚姻被法院認定無效的案例,像Thomas和Nancy這麼複雜的,倒不多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