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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志光--侵權悔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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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啟示,請務必尊重著作權法

    本人張育菘,在此向志光教育科技集團超級數位出版有限公司致上最深的歉意,並請求諒解我一時不闇智慧財產權因而做出錯誤的行為。本人不察在XYZ網站購買統計光碟後,因為不符合需要,就將光碟在露天上面販賣,殊不知這已經嚴重觸犯智慧財產權,也傷害了志光教育科技集團、高O老師的心血,在接獲警局通知誤觸法律與等待出庭的這段期間本人深感內疚與懊悔並後悔莫及,在此本人抱著深深的自責和歉意,向志光教育科技集團、超級函授道歉,對不起,希望貴集團能給本人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從被通知侵權、進行筆錄的這段期間,我不斷地自我反省,並深受煎熬,希望能透過撰寫此悔過書表達內心感受。我知道自己的行為已經嚴重傷害志光補習班函授的老師和全體工作人員,只因為我個人欠缺深思熟慮而初次犯法及對完全不了解著作權法內容的情形下作出一個非常嚴重的行為,傷害了志光的著作權,也同時造成對志光教育科技集團商業損失以及對志光教育科技集團的工作人員造成諸多不便,在此致上最深的歉意。

    懇求志光教育科技集團給本人一次機會,本人願意承擔所犯下的錯誤,以我能力所及盡力彌補對志光教育科技集團造成的影響,因為這一次慘痛的經驗和教訓,使我徹底認知到著作權的重要性,我一定會記取教訓,並呼籲周遭的人,千萬別以身試法。此外也感謝此次協調過程中貴集團法務小姐的幫忙,以及黃偵查佐,我深感到萬分抱歉與愧疚,也謝謝兩位法務人員。

此致

志光教育科技集團
立悔過書人 張育菘
中華民國 107 10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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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志光集團悔過書

 本人林逸軒以最誠摯及悔悟的心在此向志光教育集團及著作權受到侵害的老師,致上最深的歉意。並懇求給我一個重新改過的機會。

    本人林逸軒於10710月在網路販售補習班mp3聲音檔案及pdf檔書面教材的資料,主要是因為自己本身也在準備公職考試,在準備過程中,上網搜尋發現剛好有賣家販售我想要的教材檔案。當時並沒有太多的想法,賣家先讓我試聽了一堂課,及附上電子檔書面教材,本人覺得還ok,於是就直接用網路line傳檔的方式與賣家做交易。(在此必須澄清,本人絕對沒有從事錄製檔案,及拷貝書面教材的行為,完全是直接從賣家手中得到這些資料),但後來因為認為不工作都在準備考試並非長久之計,所以決定一邊準備考試一邊打工,但因為經濟狀況不佳,就將該課程mp3聲音檔及pdf書面教材轉售,以貼補生活經濟使用,但絕非以此為營利目的。

    直至1085月收到警方的通知書後,確實嚇了一跳,上網查詢才知道本人已經觸犯著作權法第91條規定,除了罰金以外還有刑事責任。當時並沒有太多想法,這些教材都是老師們及志光團隊辛辛苦苦的智慧結晶,本人只因為一時衝動,就不加思索地在網路上轉售,沒想到會造成如此不堪的後果,不但連累了家人,讓他們對我失望,並且令自己痛苦不堪。

    本人身心狀況不佳,家境清寒,並且仍有將近30萬元的就學貸款必須支付,及每月8,000元的房租需要負擔,每月所賺取的薪資非常微薄,再扣除生活費,每個月真的所剩無幾,故希望貴公司能高抬貴手,把賠償金額降到最低,並能讓我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來支付。本人的動機單純只是想貼補家用,絕非是想以此來謀利。

    經過此次慘痛的教訓後,讓我更了解到保護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未來必定會痛改前非,並以自身經驗向周遭的家人、同事及親朋好友宣導保護及尊重他人著作權的正確觀念,本人也在此向志光公司保證,未來絕不再犯一樣的錯誤行為,並真心誠意向志光公司表達最深的悔意及歉意,希望能得到貴公司的諒解。

 

 

 

 

 

此致

志光教育科技集團

立書人 林逸軒

民國10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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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啟示致志光集團

道歉啟示致志光教育集團悔過書
本人潘禗華,撰寫此份道歉悔過書,目前是志光學員,在此以誠摯、懊悔的心向志光教育科技集團表達最深的歉意,請原諒我一時無知錯誤的行為,並非明知故犯,懇求志光教育科技集團能網開一面,給予本人改過自新的機會,自此之後絕不再犯。
因為學生完全不懂著作權法,代同學po網賣二手正版dvd,卻不知後面結果是有侵權之物品,也是大甲警局洪偵查佐通知後才知道,該位同學是某大估價師學分班同學,一周只上課1天1堂課3個小時,是真的不知道姓名……但因我表示要上課及國家考試沒空處理回覆拍賣網路訊息,下課期間我的手機及帳號有短暫給該同學使用過。……對不起,是我欠缺注意……) 真的不知道這樣會有侵犯補習班著作權的情事,是我太愚笨了。因為我多次國家考試民法科目都個位數,下課聽到坐前面及旁邊同學聊天得知他們都有考上不動產經紀人及地政士,就請教他們民法的考試技巧及準備方法,並詢問推薦哪一家補習班的民法課程。該同學向我推薦去買金榜函授老師的民法,但因當時因確實看到正版光碟片及書(同學有借給我正版dvd約3片回去試看。真的一直以為,是幫該同學在賣掉正版的課程,事後…實在後悔並也只能安慰自己…或許是該同學也是基於好心提供,也不知道會違法。
我因不懂著作權法,要是知道我一定不會做出違法的事情。本人由於託售金榜函授時未加注意是否為正版而鑄下大錯,深感懊悔。並非想藉此營利,而經過此教訓也讓我更加了解著作權的重要性,同時並呼籲生活週遭朋友尊重每一位著作人的心血。就算是正版課程未取得補習班同意並授權,就是不可以再轉售出去。
也要跟補習班以及民法袁老師真心真意的道歉,學生學員真的不是故意侵犯袁老師著作權法,真心誠意說一聲對不起。
感謝林法務及邱法務跟補習班高小姐能協助輔導學員和解事宜,並給學生一個機會,我真的永遠不會在做出有侵犯補習班著作權的愚蠢行為。
最後,本人要對於我無知的行為而侵害志光教育科技集團以及老師表示深深歉意,經此次慘痛教訓本人絕不再犯。感謝志光教育科技集團能網開一面,願意給予本人改過自新的機會,自此之後絕不再犯。
在此,本人也真心悔過及表示對志光教育科技集團之歉意,撰寫此份道歉悔過書,警惕自己並作為他人借鏡,切勿重蹈覆轍而觸法。
此致 志光教育科技集團 悔過書文
中華民國10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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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過書

悔過書   本人林立翔,於民國108年5月中旬,為賺取日常微薄生活費用將志光教育集團出版的王O老師企管的側錄影音課程及板書筆記在台大PTT論壇上販售,起因只是想將影音課程轉讓給需要使用的人並賺取生活費,糊塗行為讓自己觸犯智慧財產權,毀壞自我聲譽讓親人朋友蒙羞,特別在此向志光教育集團以及企管老師王O致上最高的歉意。 當109年2月底時,收到台中大甲偵查隊警方通知書後,知道自己侵犯到他人的智慧財產權時,深感後悔並懊悔不已,對於受到侵害的志光教育集團感到十分抱歉,接下來就必須自己承擔應負的責任與罰則。希望志光教育集團以及王O老師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誠心希望貴單位能夠原諒我愚昧且無知的行徑。 動機:   當時因正準備國營事業考試企管類組,擔任全職考生與照顧重病家父,為賺取微薄日常開銷生活費,故將手邊側錄版本影音課程檔案、上課板書、補充講義與上課講解試題紙本於網路販售,透過郵局匯款以及便利商店出貨給買家,只為了將不需要用到的物品二手販售給需要的人。 目的:   去年初開始為照顧癌症末期重病無法自理的年邁父親,擔任全職考生,面對龐大的醫藥費與生活開銷費只能散盡家中積蓄,希望藉由準備國營考試考取職位,因此利用時間自學國營企管類組相關考科以及照顧父親,期間侵犯志光的智慧財產權,在此深感抱歉。 家庭背景:   本人為家中獨子,近兩年全職為照顧父親以及擔任考生。舍妹6年前出嫁目前育有年幼孩子,現為全職家庭主婦。母親因罹患肺癌於12年前英年早逝。父親於前年年底被診斷為腦瘤癌症末期,期間需要家人照顧定期回醫院注射與服藥化療和腦部電療,而且不幸於今年初病逝,自父親罹癌至往生期間需要負擔龐大住院醫藥費、喪葬處理費、家庭日常開銷費用...等。 生活狀況:   近兩年因照顧父親,為了龐大醫療費用散盡家財積蓄,身為獨子不得已辭去工作,開始日夜顛倒全職照顧重病父親的起居三餐以及擔任考生備考,今年年初父親因癌症生病過世後,近期更需要負擔龐大喪葬處理費。   最後, 懇請志光教育集團與企管王O老師給予本人改過自新的機會,本人願意承認錯誤承擔並負起責任,雖因家境清寒,希望能盡自己微薄的能力彌補對志光教育集團造成的影響,特此奉勸各位,切勿以身試法。特別感謝此次協調過程中貴單位法務邱小姐的幫忙,以及台中大甲分局洪偵查佐,對於上述行為我深深感到愧疚與抱歉。 此致 志光教育集團 立悔過書人 林立翔 民國 109年 4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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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啟事】致志光教育科技集團

本人郭芝0,由於有意報考國家考試,經搜尋相關上課資源後,決定購買超級函授的課程,並於每次使用app收聽課程之時進行錄音,以方便之後複習使用。但後續由於個人因素有受大筆金錢上之損失,一時困頓迷惘之餘,決定遊走於法律邊緣決定上網出售曾經錄製的錄音檔案,並以每套3500元的價格出售,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家裡終究還是收到警局寄發的通知書,也了解到本人的侵權行為相當不可取。經過此次事件之後了解到公民守法的重要性,無論自身受到何種困難或是其他原因,都不能以身試法,在此對志光教育集團致上最高的歉意,本人並保證從此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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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志光之道歉信及悔過書

本人陳冠銘,誠心在此向志光教育科技集團致上十二萬分的歉意,懇請原諒我一時無知且錯誤的行為。

 

本人於4年前因準備考試故上網購買二手函授,一直放在家中,於107年左右在家中整理書籍時,想說用不到,在網路上便宜販賣給需要的準備考試的人。

 

當時有書籍及資料皆正版,唯函授是跟別人買複製的,想將用不到的函授以2000多含運便宜出售換取微薄生活費,貼補家用,完全沒有想到已鑄下大錯,並且侵害到志光教育科技集團的著作權,在此真心誠意的向貴集團致歉。於接到警察局筆錄通知後,才知道已犯了大錯,由於本人已經許久沒有工作及無薪,家中也不是富裕的家庭,也不想讓家人擔心,在這段時間真的是每日身心煎熬,食不下嚥,時時刻刻都在反省自己的錯誤及後悔,也不敢讓家人知道,怕造成他們更大的壓力與家裡的負擔。

 

在此,再次真心誠意地向志光教育科技集團表達十二萬分的歉意,也感謝志光志光教育科技集團願意給我和解的機會,因為自己的無知鑄下大錯,真的非常抱歉,特此撰寫悔過書用真心誠意表達歉意,經此事件後,我已深刻體悟到著作權的重要性,以後絕不再犯,也希望能獲得原諒。

 

也希望大家都能好好遵守著作權法,勿以身試法。

 

此致志光教育科技集團

立書人:陳冠銘

時間:中華民國109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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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志光教育集團之悔過書

   本人凃銘其,在此以最真誠的心向志光教育集團與陳○老師致上十二萬分的歉意,並懇請原諒本人的錯誤行為。


    因為本身的身體狀況,一直沒能有一份穩定的工作,所以決定參加公務人員考試,而報名了貴公司的視訊班,視訊結束後為了加強法學科目才又買了這套課程,經歷二年全職考生生活卻未能如願,心灰意冷,因此才想要把這份教材賣掉,因為有期限的關係,就將該課程mp3檔及影印教材放上蝦皮販售,但在此聲明,絕非以營利為目的。


    直到收到台中大甲分局通知書後才有如大夢初醒,從被通知、做筆錄到收到傳票開庭的這段期間,身心深受煎熬,我不斷自我反省,希望能透過撰寫此悔過書表達內心的悔意。


    我知道只因為我個人思慮不周,而初犯一個非常嚴重的行為,傷害了志光補習班、陳○老師及全體的工作人員,經過此事件,本人深感悔悟,懇請志光教育集團能夠給予本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我一定會記取教訓。此外謝謝整個過程中洪偵查佐及林法務先生的幫忙,對於之前行為我深深感到愧疚和抱歉。

 

 

 

此致

 

志光教育科技集團

 

立書人 凃銘其

 

民國1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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