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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後年起 律師選試海商法與海洋法

後年起 律師選試海商法與海洋法

【聯合報╱記者曹以會、董俞佳/台北報導】
台灣四面環海,但是對海洋的認知有限,廣大興案發生時,屏東地檢署甚至找不到了解海洋法的檢察官,考選部為了增加更多海洋法的人才,決定將「海商法與海洋法」列入律師高考的選試科目之一,後年開始實施。

考試院會日前通過專技人員律師高考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列上述的新考科,考試院會同時也通過司法官特考考試規則修正案,決定從明年開始,律師及司法官的第一試要同時舉行,第一次合併考試,暫定明年8月9日舉行。

考選部長董保城指出,現行的律師及司法官的第一試分開舉行,但考科相同,考生重複報名達55%,因此考選部決定修正兩試的考試規則,讓兩試明年同時舉行,第二試再分別舉行,考生可以一次報名兩種考試,但只要考一次試,繳一次報名費,不但可以讓考生少考一次,也減少試務的負擔。


董保城表示,海商法是海洋私法,海洋法是海洋公法,台灣以海立國,很多大學法律系都有開海洋法課程,但是因為國家考試不考海洋法,造成後續在實務上的運用就中斷了,也造成人才的短缺。


但是陸地上會發生的問題,海洋上都會發生,一旦發生海洋糾紛,人才不足的問題馬上浮現,廣大興案就是很好的例子。

董保城表示,希望透過國家考試,加考「海洋法」,不但可以讓大學的法律教學多元化,也可以馬上為國家增加解決海域糾紛的人才。


處理廣大興案的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榮龍表示,嫻熟海洋法的檢察官不多,廣大興案發生後,讓國內司法人員首次正視海洋法專家不足的問題,偵辦廣大興案的檢察官在學界的幫忙下,增進對海洋法的了解,也順利處理了廣大興案。


蔡榮龍表示,未來如果司法人員考試,加入海洋法的考科,司法人員才能更了解海洋法有那些規定和規範,未來再遇到海洋相關案件,更會有助於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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