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曹以會/台北報導】
教育行政是公職考試很常見類科,錄取者多分發到學校、教育行政單位,由於工作環境相對單純,競爭者眾,一般高、普、初、特考的教育行政類科錄取率,多半只有3%上下。今年身障特考四等教育行政類科的錄取率,約10.98%,比起去年的33.4%,少了許多,但是比一般的教育行政錄取率,仍高出許多。
身心障礙特考的報考資格除規定要滿18歲外,也必須領有政府機關核發的身心障礙手冊。
教育行政分發單位包括中央的教育部、各縣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級學校,工作內容為協助處理文書行政、辦理學務行政等。學校等教育單位比其他機關更重視身心障礙員工的工作環境,工作內容單純,且為內勤工作,很適合身心障礙者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