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丹麥田德蘭半島諸多城鎮當中,維堡理所當然地占有重要位置。它在主教管轄區中心,有一座雄偉但幾乎全新的大教堂、一個迷人的花園、一個極其美麗的湖,還有許多鶴鳥。它附近是哈爾德,可稱得上是丹麥勝景之一;它旁邊的芬得魯普是一二八六年施蒂格在聖塞西莉亞節減殺剪削王埃裡克國王的地方。十七世紀埃裡克的陵墓打開時,他的頭顱骨上有五十六下方頭鐵棒打擊的痕跡。不過我這會兒不是在寫遊覽指南。
維堡有不少好旅館——普萊斯勒旅館和鳳凰旅館是最理想的。但是我的表弟——我這就要給大家講他經歷過的故事——第一次到維堡的時候,卻住進了金獅旅館。不過他以後再沒有去過維堡。為什麼他要避開這個城市而沒有再去,下面要講的故事也許可以解釋這個原因。
維堡一七二六年曾發生大火,金獅旅館是在那場大火中沒有被燒掉而僅存的為數不多的房屋之一。那場大火把大教堂等許多有意義的古老建築物都燒毀了。金獅旅館是一座紅磚大樓——就是說,前面是紅磚砌的,山墻上有台階,大門頂上有《聖經》文句。
當我的表弟向旅館門前走去時,天上的太陽已經西斜,陽光照射著房子整個宏偉的正面,讓人眼睛一亮。他對這地方的古色古香景物滿心歡喜,覺得住在這典型古代日德蘭半島風格的旅館裡實在太稱心如意了。
我這位表弟安德森先生之所以到維堡來,完全不是為了通常意義的生意經。他從事丹麥教會史的研究,得知維堡的檔案館藏有從那場大火中搶救出來的文件,它們和丹麥羅馬天主教的末期有關。因此他打算在這城裡逗留一定的時間——也許長達兩三星期,——仔細查閱和抄錄這些文件,他希望金獅旅館能給他一個夠大的房間,供他兼作臥室和書房之用。他來到旅館之後,把他的想法對老闆說了,後者考慮了一下,認為他最好先看看幾個較大的房間,然後自己挑選一個。這倒是一個好主意。
最高的一層很快就不予考慮,因為一天工作回來,上四樓太累了;三樓沒有所需要的那種大房間,但是二樓有兩三個房間大小正合適,可供他選擇。
旅館老闆認為第十七號房間最好,但是安德森先生指出,這房間的窗子正對著對面一座房子的光墻,下午可能很暗。倒是第十二號房間或者第十四號房間都不錯,因為這兩個房間都臨街,雖然街上的聲音比較嘈雜,但傍晚明亮的光線和美麗的景致至少可以把這個缺點抵消掉。
最後選定了第十二號房間。它和隔壁的房間一樣,也有三個窗子,都在房間的一邊。房間相當高,特別長。當然,這房間沒有壁爐,但是火爐十分好看,很古老了,是鐵鑄的,爐壁上鑄著亞伯拉罕獻祭以撒的圖畫,上面還鑄有文字:“《創世記》第二十二章”。房間裡再沒有什麼顯眼的東西;唯——一幅有趣的畫是畫這個城的彩印古畫,日期是一八二O年。
晚飯時間快到了。安德森照習慣洗了個澡,精神也好了。當他來到樓下,看著離吃飯鈴響還有幾分鐘時間,不妨趁此機會去看看住客名單。在丹麥旅館裡,住客姓名通常都寫在一塊大黑板上,有職業什麼的,一行一行分開。每一行前面是房間號碼,這號碼是用漆寫上的。住客名單讀下來沒有什麼人值得注意。有一位律師,有一個德國人,還有一些從哥本哈根來的推銷員。唯一可以叫人想想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按房間號碼順序看下來,少了一個第十三號。不過根據安德森多次住丹麥旅館的經驗,這種習慣早已注意到,本沒有什麼可大驚小怪的,然而他還是禁不住感到興趣。對這個數字竟如此反感,這種反感又如此普遍,根深蒂固,是不是房間用了這個數字就租不出去了呢?他決定請教一下旅館老闆,他和他的同行是不是真碰到過有住客拒絕住第十三號房間的。
吃晚飯時候的情形,他什麼也沒有告訴我,我現在是完全照他告訴我的話把這故事寫下來的,因此我也就一筆帶過了。吃完晚飯,他上樓去打開行李,安排好他的衣服、書本、紙張,這也是沒有什麼可寫的。快到晚上十一點的時候,他決定上床了。不過他和目前不少人一樣,在上床以後睡覺之前,總要拿本書讀上幾頁。因此他正要上床時,忽然想起他在來的火車上讀的一本書,而這時候他只想讀這一本書,書卻在他的大衣口袋裡,大衣這會兒正掛在餐廳外面的衣鉤上。
他一下子心血來潮,要下樓去把這本書拿上來在睡覺之前讀。好在走廊有燈,一點不黑,他回來時不難找到自己的房間。至少他當時是這麼想的。但等到他從樓下上來,回到他的房間門口轉門把手,門卻一點也打不開,而且與此同時,他聽到門裡面有急促的腳步聲向門走過來。不用說,他走錯門了。那麼,他自己的房間在右邊還是在左邊呢?他不由得看了看門上的號碼:這是第十三號。這麼說他的房間應該在左邊。一點不錯,第十二號房間是在左邊。
他急忙打開自己房間的門,上了床,也只看了三四頁書,就把好吹熄,翻了個身要睡覺了。然而他一下子又想起,旅館那塊大黑板上是沒有第十三號房間的呀,然而他親眼看到了,這旅館明明是有一個第十三號房間的。他很後悔沒有住這個房間。如果他住進了這個房間,對旅館老闆來說會有些好處,他以後就可以對別人吹一吹,說一位出身高貴的英國紳士在這房間裹住了三個星期,非常喜歡它。但這個房間也許用來住服務員,或者派了諸如此類的用處。不過說到底,那房間看來沒有他現在住的房間大,也不會這樣好。他這麼想著,抬起頭昏昏欲睡地朝自己的房間看看,在外面路燈的微弱光線映射下,它只是依稀可辨,看不大清楚。他想,這真是一種奇怪的效果。房間在暗淡的光線裡照說總是顯得更大些,但這個房間卻不然,似乎沒有原來那麼長,因此按比例顯得更高了。算了吧,算了吧!還是睡覺比這種胡思亂想要緊——於是他就睡了。
到達的第二天,安德森前去訪問維堡的檔案館。丹麥是個禮義之邦,他受到了很友好的接待,他想要看的資料,手續盡可能簡便地讓他看了。放在他面前的資料比他原先想的多得多,而且更有趣。除了官方文件,還有一大捆信件,裡面講到了羅馬天主教最後一位主教——弗里斯主教——的事情,收集了許多關於他私生活和為人的“隱私”,十分有趣。還提到了這位主教擁有一所房子,這房子就在城裡,但他自己不居住。住在這房子裡的人顯然是宗教改革派的絆腳石。信上說他是個敗類,耍弄陰謀詭計,卻受到主教的包庇,把他藏匿起來。主教反對這些指責,他抗辯說他自己正好憎恨所有諸如此類的陰謀詭計,要求對手把事情提交正式的法庭——當然是宗教法庭,——查個水落石出。沒有人比他更希望譴責這種敗類了,只要有證據表明,他確實犯有這樣非正式地指責他的罪行。
接下來有一封新教領袖尼爾森的信,但是安德森只來得及匆匆瀏覽了一下,檔案館就到時間要閉館了,但是他還是明白了信的要領。基督徒這時候不再受羅馬主教們決定的約束,主教法庭不是,也不可能是裁定這麼重大事件的合適或者有效的法庭。
離開檔案館的時候,年老的館長和安德森一起出來。他們邊走邊談,很自然就談到了我剛才講起過的那些文件。
這位維堡檔案館館長斯卡維尼烏斯先生對他自己掌管的文件,總的說來雖然很熟悉,但他本人並非十六世紀宗教改革時期那些事件的專家。倒是安德森對他講述了那些事件,他聽得津津有味。他說他極其希望,將來能看到安德森先生就這些資料所寫的著作。
“至於弗里斯主教的那座房子,”他接著說,“它可能座落在哪裡呢,這對我來說還是一個很大的謎。我曾經非常仔細地研究了老維堡城的地誌,但是極其不幸——我查了一五六O年制的主教產業舊地籍冊,它們大部分保存在檔案館裡,恰巧是有城中產業清單的一份不見了。不過也許什麼時候我能找到它。”
安德森做了一下健身操——我記不清是什麼健身操和在哪裡做的,——然後就回金獅旅館。接下來又是晚飯,單人紙牌戲,最後是回房睡覺。直到在回房的路上,他才突然想起,他忘了跟旅館老闆說了,旅館大黑板上沒有標出第十三號房間,而他很清楚,這第十三號房間是確實有的。
這真是太清楚了。這個號碼的房門就在這裡,房間裡面顯然有動靜,因為他走近這房門時,聽到了腳步聲和人聲,一些人的聲音或者是一個人的聲音。就在他停下來把號碼看得清楚些的幾秒鐘裡,看來裡面離門很近的腳步聲一下子停止了,他還嚇了一跳,因為他聽到像是一個人急促的喘息聲。
他也不去管這些閒事,就徑直回自己的房間。他又一次感到奇怪,他這房間現在似乎比他當初挑選時小得多。他有一點兒失望,不過只是有一點兒,如果他確實覺得這房間不夠大,他很容易就能掉換一個房間。就在這時候,他需要在手提箱裡拿樣東西——我記得他告訴我的是條手絹。旅館服務員把這手提箱拿過來時,把它放到離床最遠的角落裡靠墻的一張擱凳上。實在太奇怪了,這個手提箱怎麼也看不見。它一定是讓收拾房間的服務員移動過,毫無疑問,手提箱裡的東西給放到了衣櫃裡。但是沒有,衣櫃裡沒有這些東西。這真夠叫人惱火的。他馬上排除了這手提箱被偷的想法,因為這類事情在丹麥難得發生,但顯然出了差錯(出差錯是常有的事),這是必須向服務員狠狠提出意見的。不管他這時要拿的是什麼東西,反正不是非用不可,可以留到明天早晨再說,因此他決定不去按鈴,省得驚動那些服務員。
接著他走到窗口,是最有邊的那個窗口,從那裡看外面靜悄悄的街道。對面是一座高大的房子,很大一面墻是光的。街道上沒有路人。是個很黑的夜,沒什麼東西好看。
燈光在他背後,他看到自己的影子清楚地被投射到對面的墻上。也看到左面第十一號房間那個蓄鬍子的人的影子,穿著襯衫,動來動去,先是梳胡發,後來穿上一件睡袍。還有右面那第十三號房間的住客的影子。這更加有趣了。第十三號房間那個人和他一樣用手肘支著窗台在看街景。他看上去是個又高又瘦的男人——也說不定是個女人?——反正地或者她睡前戴上了打招的睡帽。他想他用的燈罩一定是紅色的,燈火也晃動得厲害,因為對面大墻上模糊的紅色光影晃來晃去。他把身體伸出窗口一些,看是不是能看到點他或者她本人,但是除了窗台上露出一點很輕很薄的——也許是白的——衣邊以外,他什麼也沒看到。
這時候街上遠遠傳來一點腳步聲,這腳步聲越來越近,這似乎使第十五號房間的人想起,外面的人會看到他或者她的,因為他或者她非常快地一下子離開了窗口,紅色的燈光也隨即熄滅。安德森這時正在吸一支香煙,他把香煙頭扔在窗台上,也上床了。centurys網際論壇
第二天早晨他被拿熱水來的女服務員吵醒。他坐起來,把準確的丹麥話想好以後,用丹麥話盡可能清楚地說:“你不要移動我的手提箱。它現在在哪兒了?”
女服務員笑著,也不回答,就走了,這種事也是常有的。然而安德森很不高興,坐在床上打算把她叫回來,但是他一下子在床上傻了,眼睛筆直地看著前面。他的手提箱就在那裡,在擱凳上,就在他剛到旅館時服務員放的原來地方!對於一個自以為觀察力準確並為此自豪的人來說,這個打擊可是不小。昨天晚上他怎麼會沒有看到它呢,他沒有辦法假裝理解,他實在不理解。手提箱現在明明在這裡。centurys網際論壇
白晝的光線不但照出了手提箱;它還照出了這房間的真正大小,它的三個窗子都在眼前,這使得它的住客大感滿意,他選擇這個房間一點都沒錯。
等到安德森穿好了衣服,他走到三個窗子的中間一個,從那窗子朝外看看天氣。這次他又大吃一驚。他昨天夜裡一定是走神了。但是他可以發十個誓說,他昨天夜裡上床前肯定是在最右邊一個窗口吸煙的,然而煙頭明擺著卻是在中間這個窗子的窗台上。
他想不出個所以然,就動身下樓去吃早飯。他去得已經相當晚,但是第十三號房間的住客去得還要晚,他的鞋子仍舊在房門外。是雙男人的鞋子,這就說明住在第十三號房間的是個男人,而不是一個女人。就在這時候他看了一下房間號碼。這是第十四號。他想他一定是沒留神,已經走過了第十三號。對於一個做事有條不紊、觀察事情準確無誤的人來說,十二小時裡面連續犯了三個愚蠢的錯誤,實在是太不像話了。於是他回過去要把事情弄弄清楚。然而第十四號房間旁邊的一個房間是第十二號,也就是他自己的房間。根本沒有第十三號房間。
他花了幾分鐘仔細回想,連在這二十四小時裡吃過和喝過的每一樣東西都想出來了。最後他決定不再去想這問題。如果他的視力和頭腦正在失靈,他還會有很多機會證明這件事;如果不是,那顯然是經歷了很有趣的事情。不管是兩者中的哪一種情況,靜觀事情的發展吧。centurys網際論壇
這個大白天,他繼續查閱我上面已經講過的那些有關主教的信件。使他大為失望的是,信件並不完全。有關那位被藏匿的弗蘭根的信只找到了一封。那是弗里斯主教寫給對手尼爾森的。他說他們的“交戰理由”消失了。安德森只能假定是弗蘭根突然死了。
這天下午,他還去參觀了哈爾德,又到貝克倫德喝了下午茶。儘管心中還有點緊張,但是他一點不覺得自己的視力和頭腦有什麼失靈之處,一如他在今天早晨所擔心的。
吃晚飯的時候,他正好坐在旅館老闆旁邊。
在談了一些不同話題之後,他想起來就問旅館老闆說:“在這個國家裡,大多數旅館都沒有第十三號房間,把它省略了,這是什麼緣故呢?我發現你這個旅館裡也沒有這個號碼的房間。”
旅館老闆聽了他的問話,似乎大感興趣。
“真沒想到,你竟會注意到這麼一件事情!說老實話,這個問題找自己也想過一兩回。我曾經說過,一個人受過教育,是不應該有這種迷信思想的。我是在這裡維堡讀的高中,我們那位老校長一向反對這一類迷信。他都去世多年了,是位正直的人,手勤腦快。我想起有一個下雪天,我們這些孩子……”
他一下子沉浸在回憶之中。
安德森打斷了他的回憶,回到原來的話題上說:“那麼,你並不反對有第十三號房間羅?”centurys網際論壇
“啊!這個自然。不過你要知道,我幹上這個買賣是繼承的父業。我的老父親先是在奧爾胡斯開了一家旅館,我們生下來以後,他搬到了這裡維堡,這是他的故鄉,於是在這裡開了鳳凰旅館,直到去世。那是在一八七六年。然後我在錫爾克堡開始做這個買賣,只是前年才搬進這座房子。”
接下來他更詳盡地談剛搬進來時這房子的狀況和買賣的情形。
“你來到這裡的時候,有第十三號房間嗎?”“沒有沒有。我這就來告訴你這件事。我們接待的一般是經商的旅客。讓他們住第十三號房間嗎?哼,他們寧願睡在大街上!對我自己來說,我住的房間是什麼號碼一丁點兒關係也沒有,我也常常對他們這樣說,但是他們堅決認為,那會給他們帶來厄運。他們有許多傳說,說是住過第十三號房間的人再不如前,或者失去了他們最好的主顧,或者……諸如此類的倒霉事。”旅館老闆想找更多的例子,想了一陣,就說了這句話把話了結了。“那麼,第十三號房間你拿來派什麼用處呢?”安德森說這話的時候,感到一種和這問題的重要性毫不相稱的急迫好奇心。
“我的第十三號房間?怎麼,我不是告訴過你我這旅館裡沒有這個號碼的房間嗎?我以為你已經注意到了。如果有這個號碼的房間,它就應該在你房間的隔壁。”
“不錯,只是我碰巧想起……我是說,我昨天晚上似乎覺得……我在那走廊上看見過一扇房門上有這個號碼。說實在的,我幾乎可以斷定我沒有錯,因為前天晚上我也看到了。”
自然,不出安德森所料,這位克里斯膛森先生聽了這話哈哈大笑,不以為然,而且十分激動地強調,在這座旅館裡根本沒有第十三號房間,即使在他到這裡來之前,也從來不曾存在過這樣一個第十三號房間。
安德森聽了他這樣斬釘截鐵的話,倒比較放了心,然而還是有點疑惑,開始想,證實自己是否產生了幻覺的最好辦法,就是請旅館老闆晚些時候到他的房間去抽支煙,聊聊天。他帶來了一些英國城市的照片,這是邀請他到他房間去坐坐的大好理由。
克里斯股森先生受到邀請,很是高興,欣然接受了。約定他十點鐘左右來,在此之前,安德森還有些信要忙著寫,為此他先告辭離開了。
承認這件事他甚至連自己也感到臉紅,但他不得不承認:第十三號房間存在與否的這個問題弄得他萬分緊張,甚至回自己的房間時,他也取道從第十一號房間那邊走過來,避免經過應該是那個號碼的房門和房間。他一走進自己的房間就趕緊疑神疑鬼地四下裡看,但沒有什麼使人要擔心的,房間變小了也只是種說不準的感覺。今天晚上那個手提箱是不是在原處已經完全不成問題,因為他把手提箱裡的東西出空,把它塞到床底下了。他努力不再去想什麼第十三號房間的事,坐下來就埋頭寫他那些急信。centurys網際論壇
他那些鄰居十分安靜。偶爾過道上有扇門打開,一雙鞋子扔出來,或者一個住旅館的推銷員哼著歌走過。外面不時有大車在鵝卵石街道上隆隆經過,或者有個路人快步沿著石板道走。
安德森寫完了信,叫服務員送來威士忌和蘇打水,然後休息一下,走到窗口眺望對面那座大光墻,看它上面那些影子。
他還記得,他隔壁的第十四號房間住的是一位律師,他是個穩重的人,吃飯時不大說話,菜盆旁邊總是放著點文件,邊吃邊看。但顯然,當他只有一個人的時候,他就放縱他的動物本能了。他為什麼跳起舞來啦?從隔壁房間投射到對面大墻上的影子表明他是在跳舞。他的瘦個子在窗口轉來轉去,雙臂揮動,一條骨瘦如柴的大腿以出人意料的矯捷樣子踢起來。他似乎光著腳,地板一定很結實,因為他這樣跳動,一點聲音也沒有傳出來,泄漏他在幹什麼。律師夜裡十點鐘在旅館房間中跳舞,這很適合畫一幅大型的畫。安德森的想法已經形成下面這樣一首打油詩了:
晚上十點鐘,我回到我的旅館,服務員們以為我不舒服,我對他們根本不管。我把鞋子放到門外,我把房門上鎖,我在地板上通宵跳舞,阿卜白隔壁鄰居罵我。我要繼續跳我的舞,因為法律我熟悉,就算他們七嘴八舌抗議,我簡直嗤之以鼻。centurys網際論壇
要不是就在這時候旅館老闆敲房門,很可能一首長詩就呈現在讀者面前了。看旅館老闆進房間後那副驚奇樣子,這位克里斯勝森先生是被一種不尋常的事情嚇了一跳,就像安德森曾經有過的那樣。但是他沒說什麼。安德森的照片使他極感興趣,使他們談起了種種經歷。他們的交談簡直不知道怎麼還能轉到安德森原先想談的第十三號房間這個話題上來,要不是這時候隔壁那位律師開始唱歌,那種唱法使人毫無疑問認為他喝醉了,要不就是發瘋了。他們聽到的是一條很高又細的嗓子,而且乾澀,像是由於長期不唱歌的緣故。根本聽不出他在唱什麼,唱得也不成調子。它一下子拔得極高,一下子又落下來變成絕望的呻吟,像冬天的風在空洞的煙囪裡嗡嗡響,或者是風琴只剩了氣流聲。這是真正可怕的聲音,安德森覺得,如果房間裡只有他一個人,他一定會馬上逃出去,躲到哪位住客的房間裡。
旅館老闆目瞪口呆。
“我真不明白,”他最後擦著腦門說。“太可怕了。我以前也聽到過一次,但我以為一定是隻貓。”
“他瘋了嗎?”安德森說。
“一定是瘋了。多麼可惜啊!他是那麼好的一位主顧,事業那麼成功,我聽說他要養活一個年輕的家庭。”
就在這時候傳來緊急的敲門聲,緊接著,敲門的人不等房間裡的人應門,就開門進來了。進來的人正是那位律師,他穿得衣冠不整,頭髮蓬亂,樣子非常生氣。
“很對不起,先生們,”他說,“但是我將不勝感激之至,如果你們能好心停止…”
他一下子住了口,因為十分明顯,他眼前這兩位先生當中,沒有一位對打攪他負有任何責任。但片刻安靜以後,那聲音又響起來了,而且比先前還要瘋狂。
“天啊,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外律師禁不住叫道。“那聲音在什麼地方?那聲音是誰發出來的?難道是我瘋了嗎?”
“延森先生,那聲音肯定是從隔壁你的房間傳過來的!是不是有隻貓或者什麼東西堵在煙囪裡了?”
這是安德森能想到的最好的話,他說出來自己也覺得毫無意思,但不管怎麼樣,這樣說上一句,也勝過站在那裡聽那可怕的聲音,看著旅館老闆那張發白的闊臉。旅館老闆這時坐在椅子上死命抓緊椅子扶手,渾身在哆嗦。
“不可能,”律師說,“不可能!那房間裡沒有煙囪、我到這裡來,因為我以為這聲音是這裡發出來的。我剛才聽著,它顯然是從我隔壁的房間傳過去的。”centurys網際論壇
“在你的房間和我的房間之間有一扇門沒有、’安德森急切地問道。
“沒有,”延森先生斬釘截鐵地回答。“至少今天早晨沒有。”
“哦!”安德森說。“不是今晚?”
“這我說不準。”律師猶豫地說。
隔壁房間的嘶叫聲或者唱歌聲忽然消失了,只聽見唱歌的人像是低聲在對自己傻笑。三個人聽了這笑聲真是汗毛直豎,渾身發抖。接著一片寂靜。
“好了,”律師說,“克里斯勝森先生,這件事你怎麼說呢?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老天啊!”旅館老闆說。“叫我怎麼說呢!我知道的並不比你們多,先生們。我祈求我再也不要聽到這樣的聲音了。,’
“我也是的。”延森先生說,他還低聲咕瞎了一句什麼話,安德森覺得它聽來像一句讚美詩,但是也說不準。
“但是我們得想點辦法,做點什麼事情啊,”安德森說,“我是說我們三個一起。我們到隔壁房間去查看一下好嗎?”
“但那是延森先生的房間,”旅館老闆叫道。“沒有用處的,他自己剛從那房間來。”
“我可沒拿得那麼準,”延森說。“我認為這位先生說得不錯,我們應該出去看看。”
唯一可以找到的自衛武器只有一根手杖和一把雨傘。三個人一起到過道上去探險,都是哆哆嗦嗦的。外面過道上一片死寂,但是隔壁那扇門底下透出光來。安德森和延森兩個人到了那裡。延森轉動把手,一下子狠狠一推。但是沒有用。門一動也不動。
“克里斯膛森先生,”延森說,“你去把能找到的力氣最大的服務員帶來好嗎?我們一定要查個水落石出。”
旅館老闆點點頭,趕緊去了,他真是巴不得離開這個現場。延森和安德森留在門外,看著那扇門。
“你看,這是第十三號。”安德森說。
“一點不錯。你的房門在那邊,我的房門在那邊。”延森說。
“我的房間白天有三個窗子。”安德森說著,很難忍住緊張的大笑。
“天啊,我的房間也是!”律師說著轉過身來看安德森。現在他的背對著門。就在這一眨眼工夫,門打開了一點,一條胳臂伸出來,一把抓住他的肩頭。袖子是黃兮兮的布做的,破破爛爛,手上露出的皮膚長著灰色的長毛。
安德森一聲驚叫,及時把延森拉了過來,門一下子又關上了,只聽見門裡面輕輕的格格笑聲。
延森什麼也沒有看見,但等到安德森急急忙忙告訴他,他剛經歷了怎麼樣的危險,延森一下子嚇得魂都丟了,建議他們別插手這件事,到他們兩個人中的哪個人的房間裡去。centurys網際論壇
但當他們正在拿主意的時候,旅館老闆已經帶著兩個魁梧的大漢趕到現場。他們兩個看上去全都又害怕又準備大幹一場。延森一見他們,就喋喋不休地說出剛發生了什麼樣的事,這些話根本不是給正準備去打架的人加油,而只是使他們打退堂鼓。
那兩個人一聽這番話,扔掉他們帶來的撬杯,坦白地說,他們不想到那鬼窟裡去送命。旅館老闆苦了臉,又急又不知道怎麼辦好。他很清楚,不消除掉這個危險,他這家旅館就完了,但是他又絕對不放一個人親自去幹。
幸虧安德森想出了一個辦法,使這支泄了氣的隊伍重新振作起來。
“這就是我經常聽說,這就是我聽得那麼多的丹麥勇敢精神嗎y’他說。“先不說那裡面不是一個德國人,就算是的話,我們也是五個對一個啊。”
這句話起了作用。那兩個服務員和延森給這句話一激,就要向那扇門衝上去。
“停下!”安德森叫住他們。“不要拿你們的腦袋去冒險。老闆,你拿著燈站在這兒外面。你們兩個大力士當中一個去把門打破。先不要進去,等裡面的傢夥投降了再進去。”centurys網際論壇
那兩個服務員點點頭,年輕的一個上前,舉起模桿,用足力氣向上面的門板打下去。效果卻根本不是大家所想像的。根本聽不到木板破裂的聲音,只聽到略一聲撞在堅固的墻上的沉悶聲音。那小夥子大叫一聲扔下播桿,拼命擦他震痛了的手臂肘。他的叫聲使大家的眼睛一下子朝他轉過去。接著安德森再去看那扇門——門不見了,他面前是過道的涂上石灰的磚墻,撬桿敲打過的地方留下了一個明顯的印痕。
第十三號房間不存在了。
他們盯住面前的光墻,一動不動地站了一會兒。下面院子裡傳來清晨的公雞啼叫聲。安德森向聲音傳來的方向看去,只見過道盡頭的窗子外面,東方的天空已經開始發白了。
“你們兩位先生,”旅館老闆猶疑不決地說,“也許今夜會願意睡另外一個房間——一個有兩個床位的房間吧?”
延森也好,安德森也好,都不反對這個建議。不過剛經歷了這件事情,他們覺得都想雙雙一起到他們自己的房間去看看。這樣做也比較方便,其中一個到自己的房間去拿點東西過夜用時,另一個和他一起去,可以幫忙端著蠟燭。他們注意到,第十二號房間和第十四號房間都各有三個窗子。
第二天早晨,原班人馬集合在第十二號房間裡。旅館老闆自然竭力避免找外面的人來幫忙,免得張揚出去,然而旅館的這部分神秘地方又必須清理乾淨。於是他讓那兩名服務員來權當木匠。傢具全部移開,這房間連接第十四號房間的地板都撬開了。centurys網際論壇
你們很自然會猜想,一定在這裡挖出了一具骷髏骨頭——就是說,上文提到過的弗蘭根的骨頭吧。根本不是這麼回事。他們在支撐地板的橫檔之間是挖出了一樣東西,但只是一個小小的銅盒子。盒子裡有一份摺疊整齊的羊皮紙文件,上面寫著二十行字。安德森和延森(他還是位古文字學家呢)兩人對這個發現都極其興奮,這將是解開這些異常現象的鑰匙。
我有一本占星術著作的複印本,但是我從來沒有讀過。書中有一幅扉畫,是德國十六世紀著名版畫家漢斯·澤巴爾特·貝哈姆的木刻,畫的是一些聖人圍坐在一張桌子旁邊。這一細節可以使鑒定家能鑒定這本書。它的書頁上寫滿了字,而在我得到這本書的十年以來,我簡直不知道這些字該從哪一頭讀起,也就是說,我根本不知道這是什麼文字。而安德森和延森拿到銀盒子裡那份文件一看,跟我得到那本書的情況差不多。
經過兩天的研究,兩個人中更大膽的延森鬥膽提出,說文件上的文字也許是古拉丁文,但也許是古丹麥文。
安德森不敢臆測,情願把盒子連同羊皮紙文件送給維堡歷史學會,讓它們保存在他們的博物館裡。
這整個故事,我是幾個月後親耳從安德森那裡聽到的,但是他不肯從這故事作出任何推斷,也不同意我向他提出的任何推論。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