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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09-11-23 06:34 只看該作者
又1人被訴…北縣29鄉鎮市長 11人涉案
又1人被訴…北縣29鄉鎮市長 11人涉案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台北縣報導】 2009.11.10 08:55 am
石門鄉長梁玉雪昨天涉貪遭起訴,北縣廿九位鄉鎮市長有十一位涉訟中(含兩位遭解職者),涉案者幾近半數。台北縣政府政風處長徐大光說:「要探討北縣鄉鎮市長涉案高比例現象,可寫篇博士論文了。」
本屆(第十五屆)北縣鄉鎮市長涉案比例非常高,全國罕見。徐大光說,北縣是全國最大縣,地方傳統陋習未改,地方仕紳法律素養較不足,且選舉恩怨多,很多違法情事曝光風險高。
其中最特別的是,汐止市自改制前的鎮長廖學廣、周雅淑,以致改製為市之後的周麗美(廖學廣之妻)以至黃建清,都遭士林地檢署偵辦、起訴或判刑,地方盛傳與
士林看守所擬遷汐止白匏湖,迭遭市(鎮)長反對,使得司法、行政部門氣勢相剋,導致司法部門在行政作為上受制公所,公所卻頻被司法烏雲罩頂。
另外,北縣這些遭停職、解職的鄉鎮市長,有多位是涉貪汙遭停職後,宣佈辭職後再投入補選,投入補選後再度當選,但又再度因案遭停職。其中包括前林
口鄉長蔡宗一(鄉長任內因案停職,辭職後補選當選,又因賄選案遭解職)、烏來鄉長張金榮(鄉長補選時當選,當選後因案停職)、瑞芳鎮長顏世雄(鎮長任內因
案停職,辭職後投入補選,當選後再度因案停職)。
其中僅鶯歌鎮長蘇有仁(因貪汙案停職,後參加鎮長補選再度當選)順利「解套」,補選當選後就任至今,除非明年底升格前官司三審被判有罪定讞,才須解職。
徐大光透露,為加強防杜貪瀆,縣府已委請警大以三百件地方政府公務員涉貪案例研發一套「風險預警機制」,但目前尚未完成。
網址: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52422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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