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ta 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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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09-11-10 20:41 只看該作者
桃園縣風景區管理所 徵才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職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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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臨時人員 |
官等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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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額: |
正取5名;備取若干名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33-桃園縣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11月05日 ~ 098年11月13日 |
資格條件: |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有機車駕照者,男性需役畢。2、熟悉電腦軟體Office(如:Word、Excel)操作者。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情事。4、經公立醫院或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體格檢查身心健康表。 |
工作項目: |
1、售票、驗票及行政業務等相關工作。2、遊客中心及各展館諮詢服務。3.、其他交辦事項。4、預定進用期間:自通知上班日起至99年12月31日止(需配合假日輪班)。 |
工作地址: |
兩蔣慈湖園區(大溪鎮復興路一段1097號)及本所轄管區域。 |
聯絡方式: |
1. 公務人員履歷簡表(請至本所網站:http://www.travel-ty.org.tw/)下載填寫,並檢附照片、身份證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機車駕照影本、男性須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文件影本。2.前述證件以A4規格信封裝妥,於98年11月13日前掛號寄送至本所(桃園縣桃園市公園路42號)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註明應徵臨時人員及白天可聯絡電話,並附回郵41元信封乙只(請填妥回執收件人及住址資料),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3.資格審查合格者本所另行通知甄試時間及地點。4.甄試項目:體能測驗及電腦操作測驗。5.每月薪資新台幣17,500元整(尚需扣除勞、健保等自付費用),另有提撥勞工退休金。6聯絡人及電話:呂小姐,03-3946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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