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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教授退休轉任 禁雙薪

公立教授退休轉任 禁雙薪

為解決公立大學教授退休轉任領雙薪問題,教育部昨天表示,將修改《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公立大學教授退休後轉任政府捐助超過二○%以上的財團法人機構,即應停止領取月退俸及每月最高三萬一千兩百元薪水,由財團法人另計薪水。

 

 現公立大學教授退休後轉任政府捐助超過五○%的財團法人,除領取月退俸,每月最多可有三萬一千兩百元的薪水。教育部決定修改《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將五○%降為二○%,公立大學退休教授到這樣財團法人任職,只能領一份薪水;由於禁止領月退俸,新的薪水就不受三萬一千兩百元的限制。

 

離開財團法人職務後,再恢復領取月退俸。 以大考中心主任簡茂發為例,他是從台師大校長退休後,現在每月領月退俸加三萬多元薪水。未來不能領月退俸,但大考中心給他的薪水不受三萬一千兩百元限制,可以高達十萬元以上。

 

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由教育部捐助成立,現任董事長劉維琪之前曾任中山大學校長,但劉維琪表示,他是以義工性質擔任現職,沒有領一毛錢薪水。劉維琪表示,財團法人的工作不一定非要大學教授來做。政府限制公立大學退休教授轉任財團法人只能領一份薪水,如果這樣可以找到人來做事,未嘗不可。

 

現在有公立大學教授五十多歲就辦退休,轉到私立大學或財團法人機構任職,他們領雙薪,引發爭議。教育部決定從修改《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著手,縮減公立大學教授退休後轉任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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