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ta 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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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09-11-3 22:17 只看該作者
國立臺中啟聰學校 徵才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職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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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會計助理 |
官等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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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額: |
1名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13-台中巿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10月26日 ~ 098年11月05日 |
資格條件: |
學經歷: 1、具甄選項目相關系所碩士以上畢業。 2、具相關專業證照或相關學科教師證書者尤佳。共同條件: 1、國內外碩士以上畢業。(持國外學歷證件者,畢業學校應為教育部 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並應另附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及中文翻譯本) 2、失(待)業1個月以上者。 3、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各項交易事項傳票編製。(二)各類原始憑證整理。(三)協助財務報表編製。(四)各類帳簿列印整理。(五)會計資訊系統維護及操作。(六)學校臨時交辦相關事項等。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 (臺中市西屯區安和路1號) |
聯絡方式: |
報名: (一)日期:98年11月5日(星期四)。(二)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0~4:00。(三)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報名手續:(一)親自或委託報名(先行填妥委託書)。(二)檢具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排列:(請用A4紙張影印,切勿剪裁,並以迴紋針或燕尾夾固定於左上角。正本驗畢歸還) 1、報名表(貼妥照片及國民身分證影本)。 2、甄選證(貼妥照片)。 3、國民身分證。(正本) 4、碩士以上學歷證件(正、影本)。 5、男性另繳退伍令或無兵役義務證明(無者免交)。 6、報名委託書。 7、具有會計等相關證照或相關學科教師證書,請附證明文件正、影本;身心障礙者,請附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 影本;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請附戶籍謄本正本。(如遇總成績相同時,具上列資格者優先錄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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