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ta 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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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09-10-22 22:56 只看該作者
臺北縣新莊市公所 徵才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職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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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暫僱人員 |
官等職等: |
暫僱五等約32928元 |
名 額: |
一(預估98年12月出缺)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31-台北縣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10月22日 ~ 098年11月05日 |
資格條件: |
1大專以上學校園藝、景觀、土木、建築相關科系畢業;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男性須役畢) |
工作項目: |
1綠美化調查、景觀設計、公園及路樹管理等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縣新莊市公所 |
聯絡方式: |
符合資格且有意應徵者檢附:一、新公務人員履歷表(述自傳,簽章)、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皆以A4影印);二、請於98年11月5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掛號或逕送臺北縣新莊市中正路176號人事室收【信封註明應徵建設課暫僱及白天電話】,聯絡電話29929891*164;三、若應徵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談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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